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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幸福河湖建设先进集体评选对象的公示

2025-09-28 15:09:51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党委(人事处)    分享到:

根据《云南省水利厅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幸福河湖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省林草局推荐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为幸福河湖建设先进集体候选单位,现已通过省幸福河湖建设先进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办公室初审。现按要求进行复审公示。

公示时间从2025年9月28日至2025年10月10日(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如对被公示单位有意见,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省林草局机关党委(人事处)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提倡签署真实姓名并告知联系方式。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通讯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沣源路18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邮编:650224,联系电话:0871-65011398。

 

附件:云南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主要事迹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

2025年9月26日

 

附件

云南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

云南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为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公益一类正处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在职在编人员6人。省林草局是省河长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杞麓湖省级湖长联系部门,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自2019年以来承担省林草局河湖长制工作。

简要事迹:云南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湖泊革命”,以及幸福河湖建设和各年度省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要点和年度总河长会议精神,结合林草工作实际,组织制定省林草局各年度《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方案》,统筹推进全省河湖保护治理涉林草工作;认真履行杞麓湖省级湖长联系部门的服务、协调和督办职责,认真落实省级湖长批示指示精神,加强杞麓湖保护治理工作调度,指导玉溪市、通海县认真研提省级帮扶事项清单,商请、协调帮扶和支持,统筹推进杞麓湖保护治理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国际、国家和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工作,成功申报国际重要湿地5处、国家重要湿地3处,认定省级重要湿地29处,划建湿地公园19处;指导大理市成功获得国际湿地城市认证,成为云南省首个国际湿地城市;组织制定《云南省湿地保护规划(2022—2030年)》《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林草生态保护与修复方案》《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三区”湿地建设管理指导意见》《云南省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和名录发布规定》等;加强以河湖为主要保护对象的重要湿地、国家湿地公园的保护与恢复,推进河湖保护治理,取得显著保护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