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云南省十三届三次会议第569号提案的答复

2025-06-10 14:49:18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分享到:

释演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力度,守护绿色“活文物”的提案》(第569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和建议,明确了责任处室和责任人,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对照有关政策措施,深入分析研究,开展提案办理工作。2025年5月28日,在曲靖市沾益区与您面对面沟通协商,深入交流提案办理情况,就答复意见达成共识。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您提出的“由于环境污染,生长环境、条件日趋恶化,各地重视程度不够,保护意识不强,保护措施不力,资金投入不足,加上人为破坏和自身树龄较大等因素,古树生长势衰弱,甚至死亡”等问题,经研究核实,我们认为:云南省古树名木资源丰富,数量位居全国第一,具有极其重要的生态、历史、文化、科学、景观和经济价值。针对上述问题,近年来,省林草局立足职能职责,坚持“全面保护、科学养护、依法管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切实采取措施,积极完善管理机制,全力推进全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三、关于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加大宣传力度,达成保护共识”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每年组织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科普宣传周活动,采取多形式、多途径宣传方式,全方位宣传普及古树名木知识和保护管理措施,积极营造热爱、珍惜、保护古树浓厚氛围。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宣传教育,展示保护成效。一是组织拍摄全省1000年以上古树宣传视频,制作千年古树名木宣传图册,组织古树名木摄影大赛和保护科普宣传周活动,全面展现云南古树名木种类、景观、文化多样性和保护成效。二是探索建设城市古树名木公园,挖掘古树名木的历史和文化价值。三是做好《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宣讲宣传,指导各地林草、城市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做好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

(二)关于“普查古树现状,开展定期防治”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组织开展古树名木年度数据更新工作,已形成详备完整的古树名木资源数据档案。二是对484株古树名木开展了抢救复壮,针对部分历史人文价值较高、地区影响力较大的濒危、衰弱1级古树,组织专家团队深入实地“问诊把脉”,坚持一树一策、科学施救,高标准推进抢救复壮工作,总结一批可复制的典型做法,在全省推广。三是对2022—2024年度实施的古树名木抢救复壮项目质量和成效开展了调查,各地项目实施规范,有效保护了濒危衰弱古树。四是结合国家园林城市创建、绿美城市建设,完善档案信息,推动建立“一树一档”和“一树一牌”。五是连续3年组织开展打击整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春风”专项行动,保持对破坏古树名木高压严打态势,持续推动古树名木管理措施落实。下一步,按照国家有关部署,谋划做好第三次全国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工作,持续做好打击整治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结合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和园林绿化矢量化管理平台等信息系统建设,争取实现城市古树名木动态监测管理。

(三)关于“设立专项经费,提升专业技能”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2022年以来,统筹中央和省级资金约1500万元,开展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工作,组织开展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培训,邀请专家指导各地实施古树名木抢救复壮。下一步,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专项资金,实施古树名木抢救复壮、古树群整体保护试点等项目,积极探索多渠道融资方式,鼓励社会和个人参与古树名木资源保护。二是联合高等院校、行业协会和专家团队,开展千年古树名木健康诊断,组织开展政策解读和技能培训,提升基层专业技能,为古树名木保护工作提供强力保障。

(四)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长效机制”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已将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纳入全省生态建设的重要工作,建立协调对接机制,印发工作通知、制定工作方案,系统部署推进资源调查、建档归档、日常管护、抢救复壮等工作。二是实行古树名木挂牌管理,省级统一制作标牌,完成全省一级古树和名木挂牌。三是各州(市)配套制定出台保护管理办法、养护技术措施等,实现古树名木规范化、制度化管护。常态化开展监测,积极改善古树名木生长环境,及时排查树体倾倒、腐朽、枯枝、病虫害等问题,针对性强化保护。四是严格按照有关管理规定,落实保护管理责任,加强古树名木保护,制定古树名木和后备资源保护管理措施,科学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下一步,根据《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规定,结合云南实际,编制《云南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指导各地在项目建设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防止项目建设对古树名木造成损害。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