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云南省十三届三次会议第512号提案的答复

2025-06-10 14:51:13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分享到:

毕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云南省跨境生物安全监测与预警体系建设的提案》(第512号)交由我们办理,现就涉林草事项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明确办理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办理过程中及时与您电话沟通,在认真梳理当前云南省野生动物疫源监测防控有关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了初步答复意见。2025年5月29日,省林草局有关同志与您进行了面商,深入沟通提案办理情况,就答复意见达成共识。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当前我省跨境野生动物与生态环境变化的动态监测、评估体系不够完整,野生动物疫源监测和控制困难,重要病原发现和分离研究不足,跨境生物安全相关技术体系和数据库具有局限性等问题。我们研究认为,野生动物病原监测、研究和疫病防控涉及卫生健康、林草、农业农村、海关等部门,各有关部门依职责分工建立监测防控体系,部门间建立了生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我们按照有关要求开展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和森林、草原、湿地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防控工作,在全省布局建设监测站点,形成监测技术有规范、监测管理有办法、应急处置有预案等制度机制。近年来,与科研机构联合开展野生动物病原调查评估等基础研究,完成全省首次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在禽流感等重点野生动物疫病主动预警方面取得长足进步,但由于工作起步晚、底子薄,依然存在监测体系不健全、监测覆盖面有限、专业化程度偏低、科研成果不足等问题。

三、关于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加强外来入侵物种监测、预警和防控体系建设和生态修复策略研究”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我们将在前期开展的全省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基础上,持续开展林草外来入侵物种监测和灾情趋势分析,有序推进红火蚁、福寿螺等防控和灾害修复。同时,加强与省卫生健康委、省农业农村厅、昆明海关等部门联动配合,强化数据共享,在监测、检疫、执法等方面密切配合,做好跨境、跨区域外来物种入侵监测防控工作。

(二)关于“建立跨境野生动物携带病原微生物检测、监测技术平台和快速、高通量检测方法”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我们建成了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检测初级实验室,并成立专业科技团队,具备样本采集与保存、病原检测、血清学检测、应急检测、数据分析等综合能力。2021年以来,与昆明理工大学等科研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同开展野生动物病原检测等技术研究,积极参与野生动物检疫技术标准制定,成为构建全省动物疫病检测、监测技术体系中的重要力量。下一步,我们将充分发挥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体系和实验室作用,积极支持省内各科研院所开展野生动物病原筛查、分子检测、疫苗研发等疫病相关科学技术研究,为筑牢西南生物安全屏障发挥应有作用。

(三)关于“建立跨境自然疫源性野生动物与媒介生物及其携带病原微生物多样性调查监测和资源库”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按照国家统一安排,省级每年组织65个监测站在全省范围开展野生动物疫病样本采集,“十四五”以来已累计采样200余种、近5万份,鉴定野生动物携带病毒30种、细菌3种,对野猪非洲猪瘟、野鸟禽流感、小反刍兽疫等重点疫病传播风险进行评估。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大采样量,通过共享样本方式,支持各科研机构开展重大科技专项,建立重点区域跨境动物资源库和媒介生物资源库、野生动物病原数据库和标本库等,构建综合性的云南疫源动物分布格局图和生物安全态势图。积极与野生动物疫病科研协作,持续做好野生动物重点疫病主动预警,大力支持相关部门和机构开展野生动物病原调查研究,为防范疫病跨境和跨区域传播和未来新发、突发传染病打下坚实基础。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