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云南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1号建议的答复

2025-06-11 15:01:00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分享到:

阿青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德钦县山区农田围栏项目切实保障粮食安全和农民增收的建议》(第61号)交由我们办理,现就涉林草事项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明确了办理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办理过程中及时与您沟通联系,在积极与属地林草部门沟通对接,并全面系统梳理迪庆州德钦县野生动物致害、理赔工作情况和野生动物种群调控项目落实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了初步答复意见。2025年5月27日,省林草局、迪庆州林业和草原局有关同志与您进行面商,深入交流建议办理情况,对答复意见达成共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德钦县境内保护区众多,野生动物泛滥肇事的情况比较突出,近3年德钦县野生动物肇事案子2000余件,其中伤人案8起,农田破坏案800余起,不仅对粮食生产造成极大的破坏,减少了农民的收入,同时也影响到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生命安全”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您提出的问题客观存在,根据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案件统计,2024年德钦县申报野生动物致害保险赔偿1289件,其中,造成农作物损害1278件、损失赔偿281万元,主要致害物种为熊、狼、猕猴等。

三、关于建议内容的答复

关于“请省林草局及省农业农村厅充分考虑德钦县基层农民的现实需求,下拨专款帮助解决德钦县各族群众农田围栏建设,并推动建设覆盖到全县范围”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我们已向迪庆州下达2025年度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补助资金567万元,能够满足区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资金需求。积极争取国家林草局有关项目支持,下达198.2万元资金支持德钦县实施野生动物致害防控项目,该项目已于2025年4月组织评估论证,待项目批复后组织实施。项目内容包括对黑熊、野猪、猕猴等肇事野生动物的数量调查、种群调控、监测预警以及主动防控等工作。主动防控工作计划在重点受灾区域开展农田围栏建设试点,预算资金61.45万元。下一步,我们将指导迪庆州林业和草原局按规定批复德钦县野生动物致害防控项目,督促德钦县林业和草原局专款专用,做好项目实施。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