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政协云南省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71号提案的答复

2025-06-11 15:02:00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分享到:

颜希权等2位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第271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明确办理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办理过程中及时与你们电话沟通,在积极与会办单位沟通交流,并全面梳理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的基础上,形成了初步答复意见。2025年5月26日,省林草局有关同志与你们进行面商,深入沟通提案办理情况,就答复意见达成共识。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思想认识有差距、基础条件薄弱、技术支撑不足、市场主体不强、制度机制不完善等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当前各经营主体对林下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了解不多,参与发展林下经济的积极性不高。同时,发展林下经济的制度机制不完善,部门间未形成合力,林区基础设施薄弱,经营技术水平低,龙头企业少、弱等因素,制约了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关于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注重规划引领”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我们正在建立云南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和组建林下经济工作专班,组织编制《云南省林下经济发展三年行动方案》,明确林下经济空间布局和建设任务。下一步,我们将发挥好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工作专班效能,坚持“企业主体、党政服务、科技助力、金融加持、媒体宣传”的“五方协同”机制,强化规划引领和整体联动,统筹推进林下经济发展。

(二)关于“完善制度体系”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推进改革落实。按照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有关要求,我们指导各州(市)制定任务清单,明确具体改革任务及完成时限。省级制定印发了《云南省林木采伐指南(2025版)》,进一步简化林木采伐程序和提高采伐自由度。二是加大资金项目扶持。按照各地发展林下经济需求,统筹森林抚育等项目和资金,提升森林质量推进林下经济发展。2024年,结合林下经济发展需求下达森林抚育任务17.02万亩。创新“国储林+林下经济”模式,推进勐腊、腾冲等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带动林下中药材种植规模不断扩大,形成一批林下中药材标准化种植基地。服务指导文山州谋划云南省文山市三七良种繁育基地项目建设,目前已纳入2025年云南省农业领域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并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印发云南省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指导意见,完善质量监管体系和质量可追溯制度,开展食用林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及追溯工作,年均完成2500批次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建立完善林下经济发展制度体系,压实各地发展林下经济责任,统筹涉农资金,加强质量监管,推进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助农增收。

(三)关于“壮大市场主体”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积极开展招商活动。强化省州县三级联动,会同昭通、大理、永平等地赴上海、广州等地开展招商,成功引进厚生生物科技、森美达生物科技、善优农业科技等企业。精准对接招商引资企业需求,解决项目落地、采伐限额、用材需求、项目试点等实际问题,全力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二是推进规模经营培育主体。制定省级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和集体林地经营权确权登记管理办法,激活林地经营,培育壮大经营主体,逐步推进“小块并大块”规模经营。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招引、培育龙头企业,持续推广“小块并大块”等托管经营模式,着力推进种植组织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培育更多经营主体。引导经营主体积极参加各类展会活动,全方位展示企业和产品,促进产品销售。

(四)关于“加强技术保障”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发挥“腾冲科学家论坛”作用,强化与著名高校、高层次人才团队、知名企业之间的合作交流,加大创新成果的落地转化,促进林下经济产业高质量发展。二是围绕林下经济产业核心技术攻关,组织实施涉及林业领域的“揭榜挂帅”、适应丘陵山地的农机装备研发等科技计划项目,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实施林下中药材种植、野生菌保育促繁、森林蔬菜种植等科技推广示范项目,力争产出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开发一批创新产品,全力提升林下经济产业科技创新能力。三是继续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选派一批科技特派员及科技特派团,调动全省科技资源聚焦服务乡村振兴主战场,加强科技推广应用及人才培训,加大技术支撑服务力度,促进科技创新助力乡村振兴。四是推进创新平台建设。持续推进相关实验室、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发展,加强对企业承担科研项目的支持,加大对产业创新成果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扶持。

(五)关于“强化金融支持”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加大信贷支持。加大政银企对接力度,制定《云南省金融特派员试点工作方案》,选派不少于230名金融特派员到3个州(市)开展农村金融服务,推动开展林权抵押贷款等业务。引导银行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推出“松茸贷”“草果贷”“天麻贷”“果蔬贷”等多款林下产业金融产品,在武定县推出全省首笔“林下经济经营收益权质押贷款”,助力解决林下经济经营主体发展的融资需求。二是强化保险保障。指导督促承保机构认真落实《云南省2024—2026年政策性森林保险实施方案》相关要求,规范开展业务,提高服务水平。引导保险机构积极探索开展林下中草药种植保险、菌菇种植保险等试点,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保险保障。三是建立金融服务机制。印发《金融服务云南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建立跨部门林草金融协同联动机制,推动探索“国家储备林+林下经济”等金融产品,加大林下经济金融支持力度。四是加大小微企业扶持力度。指导银行机构保持稳定的信贷增量供给,单列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并逐级分解落实。加强小微企业贷款定价管理,合理确定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水平,努力实现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稳中有降。开展“千企万户大走访”活动,及时高效支持林下产业小微企业融资需求。五是建立产业发展基金。设立云南省高原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基金,通过参股子基金、直接投资项目等方式,重点吸引和鼓励社会资本围绕林下经济等重点产业开展投资。下一步,我们将把助力林下经济发展作为绿色金融的重要内容,强化政策指导和监管,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加大信贷和保险资源投入,结合地方林下产业特点,不断优化产品服务,为云南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持。

(六)关于“打造林下‘云品’”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培育公用品牌。积极培育和打造了一批具有云南特色的产品品牌,“龙陵石斛”“昭通竹笋”“南华松茸”“怒江草果”等品牌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不断提升,成为云南林下经济发展的亮丽名片。二是打造中药材品牌。建立全省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联席会议,研究制定了《云南省中药材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5—2027年)》《云南省财政支持中药材产业若干政策措施》等系列政策文件,从规划设计、资金支持、技术指导等方面支持中药材产业发展,打造中药材品牌。下一步,我们将分级打造云南林下生态产品品牌方阵,建立云南林下生态产品省级公用品牌,制定严格的品牌使用标准和管理办法。立足各地重点发展品类,强化地理标志使用管理,建设有市场影响力的区域公用品牌。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