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现对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湿地恢复费3项行政征收的情况进行公示。
一是经与省税务局复核相关数据,截至2025年8月底,全省共计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1553笔63,175.97万元;征收草原植被恢复费378笔1,745.34万元。二是截至目前,我省暂无占用重要湿地建设项目,无湿地恢复费征收金额。
云南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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