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8月19日,钱**通过公众咨询提问:
在省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直服项目可否建设防火设施?
2025年8月21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回复:
钱**:
您好!您咨询的“在省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内,直服项目可否建设防火设施”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三十二条已明确“在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内,不得建设任何生产设施”,故建设防火设施应避让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
感谢您对云南林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