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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11部门联合开展非法采集、出售、收购野生兰科植物专项整治

2025-02-20 20:29:55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宣传中心    分享到:

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云南2月1日启动“清风行动2025”。2月20日,云南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召集11家“清风行动”成员单位开展专题培训,落实全国“清风行动”要求,聚焦打击非法采集、出售、收购野生兰科植物专项整治等重点,对2025年度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专项行动进行动员、培训和安排,确保打击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培训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举行,全省16个州(市)林草、公安、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线参加培训。

 

 

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云南省邮政管理局分别对各自领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管和执法打击工作进行培训指导,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围绕同步开展涉野生兰科植物违法专项整治行动作动员安排。培训重点针对云南野生植物种类多、分布广,兰花、石斛等种植产业发展与野生资源保护问题交织、监管难度大,涉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尚未得到彻底遏制的实际,指导各地按照“坚持部门协作,群防群治;坚持全面监管,突出重点;坚持打防结合,注重预防”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压实责任,突出重点,从5个方面着手,全力抓好各项打击整治工作落实。

 

 

强化资源源头管控

由林草部门动员组织,针对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湿地、国有林场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巡护,严格监控非法采集、采挖野生兰科植物活动,及时制止和从快查处违法活动。

全力整治违法经营

充分发挥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各级林草、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发力,对兰科植物培植和线下、线上经营销售的商户、个体经营者开展一次全面排查,对发现违法从事出售、收购野生兰科植物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及时立案侦查;对以“野生”为噱头进行虚假宣传的,责令整改,切实规范兰科植物合法培育利用市场秩序。

推进社会共管共治

开展以“保护野生兰科植物”为主题的野生动植物保护普法宣传活动,走进社区、集市深入开展普法宣传;畅通举报渠道,积极发动群众开展监督,形成群防群治的社会氛围。

规范种植利用管理

基于云南兰科植物培育利用产业发展实际,各地要积极开展行业规范管理工作,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科研机构、行业协会和企业加强技术研发,选育和申报兰科植物栽培新品种,扩繁优质种苗,推广规模化、规范化种植,用人工培育兰科植物逐步替代市场对野生资源的需求。

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各级林草、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邮政等部门要健全完善“源头管控—流通监督—终端打击”全链条监管体系,定期联合开展涉野生植物经营场所联合巡查,建立物流寄递行业监管和线索通报机制,畅通案件查办行刑衔接。

据悉,云南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542种、陆生野生动物386种,资源保护监管任务艰巨。2021年至2024年,根据国家统一安排,云南已连续四年开展“清风行动”,持续高压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行为,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进步,群众保护意识不断提高。截至2024年底,云南重点野生动植物种数保护率达85.78%,提前完成“十四五”保护目标。亚洲象、绿孔雀等极度濒危野生动物种群数量持续增长,雪豹时隔40年再次现身迪庆州,中国植物守护者计划在云南启动,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成效显著。

编辑:吕赵婉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