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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草局保护地处以制度创新推动自然保护区管理提质增效

2025-05-28 17:34:54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分享到: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深入践行“三个工作法”,聚焦主责主业抓改革、转作风、提效能,在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因特殊情况采伐审批等关键领域创新制度,制定出台重要政策文件,实现审查效率与服务效能“双提升”,为生物多样性有效保护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有力保障。

创新机制优服务——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审查提速增效。针对自然保护区内的设施建设审批程序复杂、周期较长问题,保护地处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规范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审批管理的通知》,结合我省实际并学习借鉴重庆等地政策,研究并报请出台《关于规范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修筑设施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实现申请材料与审查流程“双优化”:一是材料清单做“减法”,结合既有案例、经专家充分论证,将7类风险影响相对可控情形的评价材料由报告简化为登记表,并通过制发《建设项目对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地方级自然保护区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登记表》样表及填表说明,明确评价工作要求;二是审查流程做“乘法”,建立“州(市)+省级”的分级审查机制,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材料由州(市)林草局组织审查和专家论证,涉及敏感项目的,由省级组织专家复审。自2024年至今,共审查生物多样性影响评价材料152份,较2022年—2023年增长76.7%,有力推动了全省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抗旱保供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项目早落地、早见效。

规范管理提质效——特殊情况采伐林木意见征求实现“双提升”。针对自然保护区内可以申请采伐林木的4种特殊情形,国家林草局要求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征求自然保护区省级主管部门的意见,但在执行中存在因程序及材料不规范、采伐理由论证不充分等导致的审查过程耗时较长问题,且容易出现搭车采伐、破坏保护区森林植被等隐患。保护地处坚持问题导向,结合自然保护区实际需求并参考黑龙江等省政策,研究并报请出台《关于规范因特殊情况采伐自然保护区林木征求省级主管部门意见工作的通知》,切实提升审查工作质效:一是“接力协作”审查,建立保护区管理机构申请、州(市)林草部门现地查验、省级主管部门审查并出具意见的全责任链条,确保形成工作闭环;二是“清单式”管理,分类制定4类特殊情况的佐证材料清单,分别明确材料提供主体和内容要求。为解决基层技术力量薄弱、论证工作难度大等问题,制发论证报告参考提纲作为指导;三是创新“应急通道”,针对抢险救灾等紧急情况实行“先采伐、后补报”,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生态安全放在首位。该政策的实施有效解决了长期困扰西双版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亚洲象栖息地改造等问题,为提升亚洲象生存环境质量、促进人象和谐提供了指导与支持。

自然保护区管理领域的两项改革举措有力推动了作风革命效能建设成果转化为生态保护实效。下一步,省林草局保护地处将继续立足职能职责,进一步健全自然保护地管理“事前指导、事中跟踪、事后评估”的全周期工作机制,以作风转变促效能提升,以效能提升保生态安全。

编辑:刘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