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怒江州兰坪县在新能源项目建设中创新建立“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生态监管机制,通过规划避让、科技支撑、系统修复等举措,引导企业树立绿色发展理念,将新能源发展与生态保护协同推进,实现光伏产业与草原生态保护双赢,为高原地区能源开发与生态安全统筹发展提供实践样本。
	
事前严把关口,筑牢生态屏障。在项目准入环节,兰坪县筑起生态保护第一道防线。明确将生态保护红线、基本草原等敏感区域划为项目禁区,引导企业优先在沙化退化草原集中布局,从源头上减少对原生草原的分割扰动。通过严格执行草原征占用审批制度,对项目选址、草原类型及植被恢复方案实施全流程审查,实现《草地植被保护方案》县级审核备案全覆盖。创新推出的草原生态修复保证金与履约保险制度,更让每一分植被修复资金都能精准落地,确保生态保护责任层层落实。
	
事中规范施工,强化过程管控。县级林草部门督促企业根据草地类型差异化确定不同施工方式,指导企业优先采用人工打孔等低影响作业,最大限度减少重型机械对草原的扰动。在施工过程中广泛应用无人机、自动轨道小车等现代化智能运输装备,并融合传统的马匹驮运方式,构建了“低空巡检+地面运输+传统驮运”三位一体的立体化运输网络。制定并监督执行《光伏项目草原生态保护施工规范》,对施工车辆通行路径、作业边界范围及建筑垃圾处置等关键环节全程监管。在光伏板安装与电缆铺设完成后,及时启动板下生态修复,探索“林草部门指导+科研机构技术支撑+企业主体实施+群众参与管护”的四方协同修复机制,实现生态修复与产业发展的无缝衔接。
	
事后严格验收,构建管护机制。为保障光伏项目生态质量,兰坪县制定出台《光伏项目占用草原植被恢复验收标准》。在项目建设后期,组成验收专家组,对植被恢复情况进行客观、量化评估,规范验收。项目运营期内,建议有关企业制定植被长期管护方案,严格落实灌溉、补植补播、病虫害防治、禁牧轮牧和防灭火等主体责任,建立长效管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