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楚雄州充分利用光伏新能源资源条件和产业基础,大力推行“草光互补”建设模式,从严审批监管、选树示范引领,为全省提供了“楚雄样本”。

元谋县茂南光伏项目“板下种草”
高位推动强保障。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光伏阵列区植被保护和修复工作,州委、州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在新能源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大力推行“草光互补”模式,实现“板上发电”和“板下种草”融合发展。州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光伏阵列区草原植被恢复和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压实各级各部门和企业责任,明确恢复措施标准和要求,为光伏项目区植被保护和恢复工作提供政策保障。
完善标准促规范。州林草局、州发展改革委先后印发《关于加强光伏电站建设使用林草地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光伏电站电池组件阵列区域林草地及林草植被保护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明确光伏项目植被保护和恢复工作目标和责任。针对项目《植被恢复和保护方案》,要求县级先踏查后审查;州级指导组于每年3月启动林草地植被恢复工作指导,提醒督促企业提前部署,挂图作战,确保“人员到位、草种到位、资金到位”。
慎批严管强把关。各级林草部门全程闭环监管光伏项目选址、建设、发电并网和植被恢复等环节。立项阶段,积极引导项目单位科学选址并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草地审批手续;建设阶段,定期不定期对批建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确保依法使用林草地;恢复阶段,各县级林草部门通过组织年度验收,选树典型,邀请其他项目业主、总包单位现场观摩学习植被恢复优秀做法,督促后进企业对照反思,及时整改,确保真正实现“草光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