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林草局,局属事业单位,省级有关单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云南省职称评审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云人社发〔2020〕57号)精神,定于2025年9月开展全省林业工程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含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对象和专业
(一)范围对象。云南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林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林业工程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工程技术工作、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在职高技能人才,均可申报。离退休人员、公务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申报人员所学专业与评审专业无关联。申报人员可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选择下列评审专业之一进行申报:林业草原培育和经营、林业草原调查规划、林业草原勘察设计、自然保护地保护和管理、湿地保护和管理、林业草原技术推广、林草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植物保护和繁育、森林草原防灭火、荒漠化(石漠化)防治、林草种苗、林草景观、林草产业。
二、申报条件
按照《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林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的通知》(云人社发〔2022〕32号,以下简称《评价标准条件》),以及国家和云南省有关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员可登录“云南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网址:https://hrss.yn.gov.cn/zjgl/,以下简称“平台”)按以下程序进行申报(操作说明详见附件1)。
(一)省属单位人员
个人申报→单位审核→省级主管部门审核→提交评委会。
(二)州(市)单位人员
个人申报→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核→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提交评委会。
(其他类型单位人员申报流程图详见附件2)
四、申报审核时间
(一)个人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6月15日23:59。
(二)单位审核推荐截止时间:2025年7月11日17:59。
(三)提交评审委员会截止时间:2025年7月31日17:59。
五、申报及审核推荐材料
全部申报材料均通过线上提交,不受理纸质材料。
(一)申报人员填写及提交材料
申报人员认真填写《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分模块如实填写本人工作单位、学历学位、职称资格、聘用岗位、工作总结等内容,以及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业绩成果、学术成果、参加继续教育等有关情况,上传相应佐证材料(可扫描上传带红色印章的原件或复印件,若是复印件或无印章的相关材料,需在每一页签署单位经办人、日期及“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有关要求详见附件7)。
(二)用人单位审核推荐材料
用人单位要重点审核申报人员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按照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由用人单位出具《申报材料真实性审核意见》(附件3)。用人单位要采取一定的方式确定拟推荐人选(业绩答辩或会议研究),并在本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方可逐级推荐上报。用人单位在平台审核时需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并上传《公示情况说明》(附件4)和《单位推荐意见》(附件5)
(三)主管部门推荐材料
各级主管部门要严格把关,重点审核申报人员和用人单位提交的材料是否齐全、推荐程序是否完善。材料不齐全、程序不完善的要一次性告知需要补充更正的全部内容。主管部门在平台审核时要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并上传《主管部门推荐意见》(附件6)。
(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评价标准条件》等文件,重点审核申报人员的资格条件,对不符合申报资格条件的材料,要及时退回下级审核单位。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辖区内的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承担兜底审核责任,履行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职责。
六、工作要求
(一)规范申报行为
申报人员需如实填写申报评审内容,在规定时限内提交申报材料,并对填写内容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申报材料严禁涉密,不得填写、上传涉密材料。申报人员通过提供虚假材料、抄袭剽窃他人作品和学术成果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职称的,一律予以撤销,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限为3年。同一年度内,申报人员不得同时向2个及以上同级评委会报送申报材料,也不得将评审未通过的材料报送其他评委会评审。
(二)切实履行审核推荐职责
用人单位要严格审核推荐,未经审核和公示的,不得推荐申报参评,已评审通过的不予确认。用人单位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员弄虚作假等行为将被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究相关人员和单位的责任。
(三)强化申报推荐诚信管理
省林草局将加强对职称申报推荐各环节反映问题的核实和监督力度。建立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档案库,对申报人员和各级各部门推荐审核情况进行抽查,将提供虚假材料、不履行审核责任等行为列入失信档案,作为今后申报、推荐、评审的重要参考并进行通报。
七、其他事项
申报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及履职年限等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相关附件可登录省林草局网站“公示公告”栏下载(网址:https://lcj.yn.gov.cn/)。网上申报相关操作流程,可登录平台“帮助中心”下载最新版操作说明。
联系人及电话:洪波 0871-65011402。
平台技术电话:0871-65836836、65353824、65862043。
附件:1.网上申报操作说明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4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