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5-07-25 18:10:11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分享到:

为进一步规范云南省省级自然公园的保护、管理和利用,促进省级自然公园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沙漠公园管理办法》等法规政策,结合我省实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研究制定了《云南省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为便于更好地理解和贯彻执行,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2023年10月,国家林草局出台《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国家级自然公园的审批、规划、保护利用及监督检查等管理制度,并提出“省级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本办法制定本行政区域地方级自然公园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云南省省级自然公园的保护管理工作,促进省级自然公园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国家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试行)》《国家沙漠公园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结合我省实际,省林草局研究制定了《云南省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先后书面征求了各州(市)林草局和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的意见,完成了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等工作。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共6章,主要内容包括:

第一章 总则。明确了省级自然公园定义、类型、建设基本原则,《管理办法》制定的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等。

第二章 设立和规划。明确了省级自然公园设立、范围调整、撤销、变更名称、更正面积和范围边界等的审批主体、申报程序、申请条件和提交材料要求,以及省级自然公园规划的编制原则、编制主体、规划期限、功能分区及管控要求等,并对规划的审批程序、审查材料、审批权限、公示要求等提出要求。

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明确了省级自然公园内禁止和允许开展的活动和设施建设,以及开展相关活动和设施建设需征求意见的情形及要求。明确了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单位的职责,对勘界立标、资源调查、确权登记、科研监测、生态修复、安全生产管理、巡护管护等保护管理工作提出要求。

第四章 利用与发展。对规范省级自然公园开展的自然体验、观光游览、科普教育、社区发展共建等活动提出了要求。

第五章 监督与检查。明确了省、州(市)、县(市、区)级林草主管部门及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单位的监管责任和监管内容,并对省级自然公园违法违规问题的发现、调查核实、问题线索报告或者移送、督促整改、赔偿请求等提出要求。

第六章 附则。明确了《管理办法》的解释主体、施行日期。

 

相关文件: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自然公园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