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租标的基本情况: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仅限1号至9号标的)、个体工商户、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报名。
2.经营范围要求:
2.1原租户凭现有营业执照进行报名,新租户经营主体营业执照注册时间需超过10年。
2.2意向承租人自报1—3项意向经营范围,不得包含招租人禁止经营的项目。
2.3本项目所有铺面均不得经营煎、炸、烧、烤、煮、蒸等各类餐饮及小吃店,不得销售管制刀具或有毒有害商品,不得从事卡拉OK、酒吧、网吧、录像室、电子游戏等有噪声污染的经营项目,在经营过程中如产生废水、废弃物须按招租人要求进行处理。
3.意向承租人资格要求
3.1意向承租人(个体工商户)资格要求:
3.1.1意向承租人(个体工商户)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意向经营食品类相关范围的需提供);
3.1.2意向承租人(个体工商户)参加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前负责人未出现违法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或盖章),查询记录中显示的“已选条件”须包含意向承租人(个体工商户负责人)姓名,若搜索结果中出现同名同姓情况须提供非本人的书面声明(原件加本人签字或盖章);
3.1.3意向承租人(个体工商户)参加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前负责人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本人签字或盖章)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综合查询被执行人”界面查询结果,所有查询条件须完整填写,执行法院范围须为全国法院(包含地方各级法院)(复印件加本人签字或盖章);
3.1.4提供意向承租人(个体工商户)参加公开招租活动前30日内由银行开具的负责人账户资金存款证明和银行流水,且账户余额大于所报名标的的起始价(原件或复印件本人签字或盖章);
3.1.5以上材料须扫描成电子版,网上报名时上传。
3.2意向承租人(法人)资格要求:
3.2.1意向承租人(法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意向经营食品类相关范围的需提供);
3.2.2意向承租人(法人)参加公开招租活动前未出现违法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查询记录中显示的“已选条件”须包含意向承租人(法人)名称;
3.2.3意向承租人(法人)参加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前未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和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综合查询被执行人”界面查询结果,所有查询条件须完整填写,执行法院范围须为全国法院(包含地方各级法院)(复印件加盖公章);
3.2.4提供意向承租人(法人)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自竞租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2.5提供意向承租人(法人)参加本项目公开招租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意向承租人(法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
3.2.6意向承租人(法人)在本项目竞租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公开招租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复印件加盖公章)。
3.2.7以上材料须扫描成电子版,网上报名时上传。
3.3意向承租人(自然人)资格要求:
3.3.1自然人仅限参与本次公开招租的1号至9号标的;
意向承租人(自然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如非本人报名还须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3.4以上材料须扫描成电子版,网上报名时上传。
三、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竞租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租人,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选择省本级,在国有产权栏找到本项目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
2.网络报名时间:2025年9月3日至2025年9月16日17:00(超过截止时间报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
1.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9月11日。
2.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
3.为便于统一规范安排查看标的事项,请竞租人提前与拍卖公司联系。
五、报名及招租文件获取
凡报名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竞租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租须知》(附后)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报名成功,即表明竞租人已认可并接受标的物的一切现状,视同认可了本公告及《竞租须知》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租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CA数字证书办理:
1.凡有意参与报名的竞租人,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2.需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CA数字证书办理-服务指南-CA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操作说明》按流程自行办理,也可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窗口办理。
3.之前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向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需重新办理(但在昆明市、保山市办理的CA数字证书,需注册登录后提交用户基本信息并通过审核方可)。
4.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办理单位: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CA证书相关问题咨询电话:0871-65385613、400-6727-666(24小时客服热线);办理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区科发路269号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楼大厅—数字证书办理窗口。
(二)报名时竞租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需提交竞租申请书、承诺书、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资格要求中涉及的相关证明及书面声明,如非法人亲自报名还须提交法人亲笔签名或加盖法人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以上材料须扫描成电子版,网上报名时上传)
2.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竞租申请书、承诺书、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竞租保证金交纳凭证、资格要求中涉及的相关证明及书面声明,如非负责人亲自报名还须提交负责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以上材料须扫描成电子版,网上报名时上传)
3.自然人: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交易保证金交纳凭证,如非本人报名还须提交委托人亲笔签名并加按手印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注:以上材料须扫描成电子版,网上报名时上传)
(三)竞租文件获取:
竞租人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使用CA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文件及其它资料。
六、竞租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1.竞租保证金缴纳时间:2025年9月16日17:00前到账为准,并完成保证金确认。
2.竞租保证金缴纳方式:只接受转账方式缴纳。
竞租人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竞租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户,由于竞租人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保证金确认造成不能参加报名、竞价等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3.保证金缴纳账户、竞租保证金。
(1)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云南玮元拍卖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昆明市联盟路支行
账号:871905120610903
(2)竞租保证金:详见招租标的基本情况表。
(3)竞租保证金的退还:竞租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拍卖公司将未成交人的竞租保证金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缴纳账户;竞得人交易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交易保证金在交清成交价款及佣金、签订《租赁合同》移交标的后退还。
(4)确定承租人后,若承租人放弃承租或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竞租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扣除拍卖佣金后,剩余款项由拍卖公司全额转给招租人。
七、网络竞价时间、竞价平台及地点
1.网络竞价时间:2025年9月17日9:00。
2.网络竞价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取得《竞租资格确认书》的竞租人须在2025年9月17日08:40前登录竞价平台参与竞价。(注:请各竞租人按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电子竞价,未按时参与竞价的,视为放弃)。
3.电子竞价地点:请各位竞租人自行选定(请各位竞租人自备电脑,提前下载驱动并确保网络通畅,做好竞价准备)。
八、竞价方式及规则
1.竞价方式:电子竞价;
2.本次竞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
3.按价高者得的原则,以竞租标的总价进行增价式竞价,增价幅度为500元/次或其整倍数,可多次报价,初次报价后的每次报价应比当前最高有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九、公告发布途径: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s://ggzy.yn.gov.cn/#/homePage)。
十、成交款:竞租成功后2天内缴纳成交价款,获得相应承租经营权。竞得人在签订《租赁合同》后不得转租。交易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交易保证金在交清成交价款及佣金、签订《租赁合同》移交标的后退还。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支付成交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收回招租标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佣金:竞租成功后,竞得人须与拍卖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竞得人在竞租成功后3日内向拍卖公司支付约定的招租佣金。
十二、特别说明:
1.标的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委托方和拍卖方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不承担任何责任或经济赔偿,竞得人也不得因此要求退款。意向竞租者请与拍卖公司工作人员对接了解标的物产权信息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凡报名的竞租人均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及权属登记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承租人应按承租的用途和注意事项使用租赁资产,人为损坏租赁资产,应负责修复还原或照价赔偿;擅自施工,乱搭、乱拆、破坏结构或由于超负荷使用发生安全事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原租户在相同报价情况下享有优先承租权。若未取得新的承租资格,原租户须配合腾退铺面,并做好铺面交接事宜,腾退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腾退期间的租金按照原合同标准执行。
4.竞租成功后竞得人应于2天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新的竞得人在原租户铺面交接完成后方可使用。委托方不向新竞得人提供装修免租期限。
5.因系统故障导致竞价中断超过30分钟,拍卖公司可宣布本场竞价无效并重新组织。
6.报名时竞租人提交的资料查验齐全后方可报名,请各竞租人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参与报名。
7.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租的,由竞租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8.竞租人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9.拍卖公司仅负责招租事宜,成交后竞得人在移交过程中发生纠纷的,与拍卖公司和委托方无关,拍卖公司及委托方不对竞租人承担任何损失赔偿责任,这是竞租人参与本次招租活动的先决条件。竞租人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同意拍卖公司的前述免责内容。
10.给委托人和拍卖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违约、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11.后续涉及的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三、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四、联系方式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A座10楼
联系电话:方女士 13888856872
十五、详细公告内容请查看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链接:
https://ggzy.yn.gov.cn/tradeHall/tradeDetail?guid=b463c3a1-00c6-4d53-9d3a-97f07c3abbf4&colCode=4&rowCode=%E5%87%BA%E8%AE%A9%E5%85%AC%E5%91%8A&type=sw&from=jiaoY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