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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批准发布新修订《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地方标准

2025-01-15 14:37:51   来源:云南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    分享到:

近日,由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新修订《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地方标准,将于2025年4月8日起施行。该标准规定了术语和定义、认定原则、认定指标、认定程序等。为全省科学认定省级重要湿地提供了重要技术支撑,对进一步构建完善湿地分级管理体系,促进全省高原湿地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推动云南生态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2014年,云南省首个《省级重要湿地认定》(DB53/T 626-2014)地方标准发布实施,广泛运用到全省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工作实际中,全省先后批准公布了4批次32处省级重要湿地(其中3处已晋升为国家重要湿地),有效保护和维护了全省高原湿地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为衔接2021年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最新要求和202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最新规定,亟需立足我省湿地保护实际,对原《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地方标准进行修订。

新修订的《省级重要湿地认定》地方标准,由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湿地管理处、云南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云南省林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单位的共同推进,在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和数据分析基础上,组织开展了《省级重要湿地认定》修订编制工作,通过广泛征求意见、专家技术审查、报批等环节不断修改完善标准,确保了该项标准及时出台。

通讯员 省林标委秘书处(种苗站)

编辑:杨希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