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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宣传∣请保护野生兰科植物!

2025-02-27 17:42:29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    分享到: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规定,国家保护原生地天然生长的珍贵、稀有、濒危兰科植物及其生长环境,非法采集、采挖、毁坏、出售、收购、加工野生兰科植物属违法行为。鼓励合法种植和经营利用人工培育的兰花、石斛、天麻、白及等兰科植物,抵制交易人工培育的“野生”兰科植物虚假宣传,倡导绿色消费,保护野生资源。

为有效保护野生兰科植物,云南持续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野生兰科植物非法贸易。

云南是全国野生兰科植物最丰富的省份,已记录兰科植物1000余种。2021年新修订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列入的野生兰科植物约350种,其中,云南省分布有211种。2023年修订的《云南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将云南省分布的蝴蝶兰属、槽舌兰属、万代兰属约33种兰科植物列为省级重点保护物种。

 

 

 

 

 

编辑:杨希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