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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沧市整合优化林长制工作协调机制

2025-05-07 17:14:54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林长制工作处    分享到:

临沧市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调整议事协调机构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以全面深化林长制改革为抓手,将林长制领导小组整合优化为林长制工作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为持续推深做实林长制提供了有力的制度机制保障。

精简整合议事协调机构,衔接有序权责明

落实议事协调机构清理规范要求,将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整合划入市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作为市委议事协调机构,下设林长制工作协调机制,做到机构精简职能不减,衔接顺畅。市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市长任组长,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及有关副厅级领导任副组长,市直各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自然资源规划、生态环境保护、水务、林草4个单位主要领导分别担任。精简整合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重大文件以“市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行文,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发;涉及多部门、县(区)日常事务性文件以“市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行文,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签发;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林长制、河(湖)长制、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利用中单一性工作的事务性文件由对应职能的副主任签发。

整合优化工作协调机制,责任落实不断档

优化整合后,市林长制工作协调机制由市委书记、市长任总负责,市委副书记、市委宣传部部长任总督察,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政协主席任副总督察,分管林草的副市长为负责人,明确15个林长制协作单位及协作成员,明确8个市级林长联系单位。市林长制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设在市林草局,由市林草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协作单位明确1名分管领导和1名干部为联络员,负责林长制相关业务工作的对接协调。林长制工作协调机制明确涉及林长制工作的公文以临沧市林长制工作协调机制名义运行,不刻印章,署林长制工作协调机制行文。涉及到特殊、重大事项(如总林长令,林长制年度工作要点,林长制重点工作部署,林长制体系建设,上报省委、省政府的有关工作报告和总林长履职报告等)由总林长审定;一般事项(林长制重点工作任务落实、工作通报等)报林长制工作协调机制负责人审定;日常工作事项(林长制运行中常规业务工作、工作提醒等)由林长制工作协调机制办公室审定。

机制赋能林草保护发展,治理效能再提升

通过整合职能、规范管理,完善林长制运行机制和议事规则,保障了林长制工作高效运行和常态化管理,进一步压紧压实了各级各部门保护发展林草资源责任。在下步工作中,临沧市将扛牢扛实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主体责任,加强林长制体系建设,结合实际,强化林长制协作,形成林长制工作合力,确保林长制工作顺利运行。

编辑:杨希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