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向省委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暨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任务(序号40-3,天然林毁坏问题突出)验收销号申请。
为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关于为基层减负要求,省林草局在同步开展书面验收的同时,于2025年11月19日—28日,联合云南省公安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水利厅、云南省能源局、云南省农垦局等部门同志,组成联合工作组,前往楚雄州、西双版纳州、保山市、临沧市开展了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云南省部分市州严重破坏森林生态”典型案例、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天然林毁坏问题突出(序号40-3)、公益林管理仍有漏洞(序号40-4)、4个重点举报件以及2023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等省级验收确认工作。省级验收工作组通过查阅台账,现场查看等形式对4个州(市)整改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验收,对涉及的具体点位均进行了实地查看,对存在的具体问题现场进行了指导。
下一步,省林草局将督促各州(市),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为契机,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压实林草资源保护管理责任,严厉打击违法破坏林草资源行为,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水平,为美丽中国建设贡献林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