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驻云南省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事处与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联合约谈国家通报典型案例和自然资源督察(林长制考核)发现突出问题的昆明市、曲靖市、楚雄州、红河州、西双版纳州、怒江州人民政府和禄劝县、师宗县、楚雄市、建水县、勐海县、兰坪县人民政府。
会上,省林草局对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通报涉云南林草典型案例和自然资源督察(林长制考核)实地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通报,国家林草局驻云南专员办和省林草局领导分别提出了具体要求,6个州(市)和6个县(市)人民政府领导分别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要求相关州(市)和县(市)人民政府一要层层压实林长制责任,带着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目的开展林长巡林工作。二要着力解决执法突出问题,建设一支高素质、能战斗、懂法律、懂政策、懂业务的林草执法队伍。三要夯实基层林草工作基础,加强乡镇林草工作机构管理,充分发挥护林员“哨兵”作用,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切实维护林草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