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云厅字〔2018〕63号),2018年11月9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挂牌,正式对外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云南省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云南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云南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省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保护、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生态保护修复处、森林资源管理处、草原管理处、湿地管理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处、自然保护地管理处、林业和草原改革与科技产业处、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处、规划财务处、行政审批处、防火处、林长制工作处、机关党委(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所属单位28个,分别是:
1.云南省林火监测中心;
2.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
3.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热带林业研究所;
4.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漾濞核桃研究院;
5.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油茶研究所;
6.云南省林业双中心;
7.云南省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
8.云南省退耕还林办公室;
9.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10.云南省草原监督管理站;
11.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工程稽查办公室;
12.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13.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昆明分院;
14.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营林分院;
15.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大理分院;
16.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生态分院;
17.云南森林自然中心;
18.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19.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宣传中心;
20.云南省林业社会保险中心;
21.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总站;
22.云南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
23.云南省林业国际合作办公室;
24.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服务中心;
25.云南省森林和草原资源核查中心;
26.云南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
27.云南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
28.云南省林业工会委员会。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22个。分别是:
1.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
2.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
3.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热带林业研究所;
4.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漾濞核桃研究院;
5.云南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油茶研究所;
6.云南省林业双中心;
7.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8.云南省草原监督管理站;
9.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
10.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生态分院;
11.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昆明分院;
12.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大理分院;
13.云南省林业调查规划院营林分院;
14.云南森林自然中心;
15.纳板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16.云南省林业社会保险中心;
17.云南省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总站;
18.云南省湿地保护管理办公室;
19.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服务中心;
20.云南省森林和草原资源核查中心;
21.云南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
22.云南省林木种苗工作总站。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工程稽查办公室、云南省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云南省退耕还林办公室、云南省林业工会委员会、云南省林火监测中心、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宣传中心、云南省林业国际合作办公室共7家事业单位财务并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统一核算,2025年决算数据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填报。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5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44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2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71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19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50人;经费自理人员4人。
我部门2025年末其他人员1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4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单位发放离退休费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311人(离休0人,退休1311人)。年末遗属12人。
车辆编制65辆,在编实有车辆5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是抓林长制。提请省总林长主持召开省林长制领导小组暨总林长会议,签发加强林草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总林长令,服务保障16位省级林长巡林36次,有效推动解决了森林草原防火等工作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二是抓绿美建设。完成营造林328.34万亩、种草改良17.31万亩,义务植树9788万株,培育苗木10.3亿株,有力支持各地“一村一策”推进乡村绿化美化。三是抓资源监管。完成林草湿荒普查,以监测、核查、执法“三个全覆盖”深化破坏林草资源问题整治。四是抓系统保护。推进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及“回头看”,全省自然保护地将调整优化。“一种一策”推进51种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保护,扎实开展野生兰科植物保护、“鸟类保护”等专项行动;研究制定野猪、亚洲象等致害防控措施,投入公众责任险1.08亿元,已赔付9400万元。五是抓防火防虫。坚决扛牢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强化预警监测,森林火灾起数历史上首次降至个位数。巩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控成效,扎实抓好松小蠹等林草有害生物防治,林草有害生物成灾率远低于国家控制指标。六是抓产业发展。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18项年度任务基本完成;推进以林下经济为重点的林草产业发展,摸清林下空间资源,依托国家储备林等项目,因地制宜谋划发展林药、林菌等产业。深化省州县三级联动招商,举办系列招商推介会,组织政企沟通圆桌会,服务企业质效不断提升。七是抓要素保障。深入开展坐诊、问诊、巡诊,想方设法促成项目能批全批、快办快批,林草要素保障做法在全省推广。
第二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5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收入合计717,896,051.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36,082,403.46元,占总收入的88.60%;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61,224,913.21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8.53%;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0,588,735.12元,占总收入的2.87%。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04,319,383.43元,增长17.0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75,342,723.01元,增长13.44%;事业收入增加24,944,184.34元,增长68.75%;其他收入增加4,032,476.08元,增长24.36%。主要原因是根据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十五条措施》规定,局属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等单位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事业收入较上年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支出合计695,666,837.46元。其中:基本支出355,740,980.95元,占总支出的51.14%;项目支出339,925,856.51元,占总支出的48.8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66,683,908.62元,增长10.6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962,120.65元,增长2.00%;项目支出增加59,721,787.97元,增长21.31%。主要原因是根据云南省《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十五条措施》规定,局属省林业调查规划院、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等单位大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施,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55,740,980.9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23,894,902.75元,占基本支出的91.0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1,846,078.20元,占基本支出的8.9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5年度用于保障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39,925,856.51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50,355,480.13元。
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省本级补助资金项目经费23,78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林草防火部门应急演练、建设地方专业(半专业)队伍等,进一步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和早期处置、预防体系和地方森林消防队伍建设。
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经费6,000,000.00元,主要用于我省极小种群野生植物资源调查、保护,种群增强保护与回归。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36,082,403.4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43%。与上年相比增加74,976,238.95元,增长13.36%,完成年初预算的113.8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99,252.5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9%,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省林草局产业招商工作经费、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执行中,省投资促进局等部门拨付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省级食品安全监管专项补助资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70,151,208.6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03%,完成年初预算的129.88%。主要用于省林业和草原科学院基本支出及相关科研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执行中,省科技厅安排重点研发(农业领域)专项资金等科学技术类项目经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217,849.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8%,完成年初预算的112.60%。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在职人员变动,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31,119,458.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9%,完成年初预算的98.59%。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人员医疗补助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在职人员变动,实际缴纳的医疗补助等医疗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116,469,696.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31%,完成年初预算的188.26%。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自然保护地等相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执行中,中央财政下达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362,899,950.3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05%,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5%。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基本支出及完成森林资源培育、林草技术推广与转化、森林资源管理、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等林业和草原相关工作任务必需的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预算执行中,中央财政下达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0,624,987.7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3%。主要用于局机关和下属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及下属单位在职人员变动,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33,253.66元,决算为1,545,980.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4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6,979.37元,增长13.76%。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429,800.00元,决算为297,722.6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9.26%,完成年初预算的69.27%;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5,453.66元,决算为1,184,424.34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6.61%,完成年初预算的76.1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8,000.00元,决算为63,833.88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13%,完成年初预算的43.13%。
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59,388.31元,增长115.2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9,323.18元,增长3.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1,732.12元,下降15.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3,833.8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11,174.00元),较上年减少11,732.12元,下降15.5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133,253.66元,支出决算为1,545,980.8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47%,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86,979.37元,增长13.7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年初预算为429,800.00元,决算为297,722.6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9.27%;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55,453.66元,决算为1,184,424.34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15%;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8,000.00元,决算为63,833.8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3.13%。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本着有利公务,务实勤俭、杜绝浪费的原则,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控“三公”经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增加159,388.31元,增长115.22%;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9,323.18元,增长3.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1,732.12元,下降15.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63,833.88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11,174.00元),较上年减少11,732.12元,下降15.5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根据2025年实际业务工作需求,新增国家林草局双跨团等团组,因公出国费用较上年有所增加;部分单位因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继续使用中为保证用车安全,维修保养等运行维护费用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8个,累计12人次。开展内容包括:赴柬埔寨参加第四届亚洲象分布国会议、赴法国巴黎参加第47届世界遗产委员会会议、赴老挝开展黄脊竹蝗防治交流合作等。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3辆。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理、林草技术推广与转化、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地管理、森林防火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2批次),接待人次44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8人)。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管理、林草技术推广与转化、动植物保护、湿地保护、自然保护地管理、森林防火等林草工作中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44,651.90元,比上年减少3,491,168.97元,下降30.00%,主要原因是全面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节约开支,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车辆运行费用、接待费、会议费、培训费、物业管理等保障机构正常运营方面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5年末,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752,886,180.84元,其中,流动资产240,053,013.67元,固定资产364,126,327.13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800,000.00元,在建工程82,860,340.80元,无形资产55,130,065.24元(净值),其他资产9,916,434.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7,962,545.4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6,615,913.4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7辆,账面原值1,666,998.00元;报废报损资产582项,账面原值4,555,674.9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8,676.75元;出租房屋15,428.72平方米,账面原值23,142,748.77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9,986,993.58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249,092.94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589,988.94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249,114.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1,409,99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5,695,205.38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620,128.38元。(以上“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不包括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工程稽查办公室、云南省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云南省退耕还林办公室、云南省林业工会委员会、云南省林火监测中心、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宣传中心、云南省林业国际合作办公室共7家事业单位财务并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统一核算,2025年决算数据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填报。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林长制:指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各级林长负责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林长制是统筹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通过整合各类森林及政策资源,实现生态改善、绿色发展。
3.自然保护地:由各级政府依法划定或确认,对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其所承载的自然资源、生态功能和文化价值实施长期保护的陆域或海域。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及自然公园3种类型。
4.林草产业:包括木材及其他原料林培育、林产工业、经济林、森林草原旅游、林下经济、竹藤花卉苗木、林业生物质能源、木本粮油、饲草种植等产业。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