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林草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云南省草品种选育,规范优良草品种推广应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草品种审定技术规程》的有关规定,经省林草局同意,现就做好2026年草品种审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草品种是指来源清楚,经科学选育具有特异性、稳定性、一致性的新品种,完成品比、区域和生产试验,可在云南省草产业发展及生态修复中应用的饲用草、生态草、观赏草、草坪草、药用草、食用草、能源草和香料草等各类草品种,包括育成品种、地方品种、野生驯化品种和国外引进品种。
申报育成品种、地方品种和野生驯化品种,需经州市林草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申报国外引进品种,需提供引进国登记证书(或公布的品种名录)和品种权人授权在中国申请草品种申报的证明文件。转基因品种须获得商品化生产许可,并附许可复印件。
二、材料要求
申报的草品种需填写《云南省草品种审定申请书(试行)》(附件1),填写时可参考《云南省草品种审定申报材料填写说明》(附件2),附件1还包含以下材料:
(一)品种选育报告。申请育成品种、地方品种和野生驯化品种需提交选育报告。申请“引进品种”的需提交引种报告、申报品种在国外登记注册的证明文件或官方对外公布的品种名录(由品种权人提供)、品种权人授权申请者在我国审定的委托书(由品种权人出具)、植物进出口检疫报告(由植物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
(二)品种比较试验报告。内容应包括试验承担单位、起止时间、地点、对照品种、测定指标和试验结果等。试验年限要求一年生品种不少于2个生长周期,多年生品种不少于3个生长周期。
申报品种类别为育成品种的,对照品种应选择用途相同的已审定的品种,或当地应用最广泛的品种2个。申报品种类别为野生驯化品种的,对照品种为原始群体。没有相同属种的品种作为对照的,可选用相近属种或相似用途的作为对照品种。
(三)区域试验报告。区域试验应当提供至少3个在生态上具有显著差异的区域试验点数据。内容应包括试验承担单位、起止时间、地点、对照品种、测定试验、评价试验和试验结果等。
(四)草品种特征标准谱。植物学特征照片(根、茎、叶、花、果实、种子),品种比较试验照片(用明显标识区分对照品种与参报品种)。观赏草提供的叶、花、种穗等照片,应连同标准色卡一同拍摄。数量不少于9张。
三、材料提交
(一)形式审查。申请人需将完整申请材料电子版(PDF格式)于2026年9月30日前提交到云南省草品种审定委员会秘书处(以下简称秘书处)邮箱,逾期不予受理。形式审查合格后,另行通知提交纸质材料时间。
(二)材料提交。形式审查合格后,请将申请书、各类报告、图片及其他附件一并装订成册,一式10份(其中原件2份),按照秘书处要求的时间邮寄至指定地址。文本为A4纸双面打印,使用白色封皮,封面内容为申请书第一页;书脊五号字,内容为申报的草品种类型、品种名称及申请年份。需同时提供申请书Word版本和全套材料PDF版本;电子版照片应为JPG格式,每张照片像素不小于3M,文件名为照片内容,如:XX(品种名称)叶(花、种子、某州(市)某县某地点试验田等,图片文件夹命名为品种名称。
四、其他要求
请各州、市林草局将本通知转发至各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宣传动员,如实出具相关审核意见,做好2026年度草品种审定申报工作。如需做抗性鉴定,请与秘书处联系。
联系人:云南省草品种审定委员会
秘书处 李园园
联系电话:15808898955
邮箱:liyuanyuan@yafg.ac.cn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蓝桉路2号
邮编:650201
云南省草品种审定委员会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