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树名木保护条例》于2025年3月15日实施。为健全云南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制度,持续推进云南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省林草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编制了《云南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6年8月4日至2026年9月2日,为期30天。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对《云南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有意见建议的,可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处。
联系人及电话:赵老师,0871-6501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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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18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生态保护修复处(信件主题注明“云南省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建言献策”字样),邮编:650224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