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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丽江玉龙雪山—泸沽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5—2035年)》的公示

2026-10-13 08:00:00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分享到:

丽江玉龙雪山风景名胜区是1988年由国务院审定公布的第二批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现称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丽江玉龙雪山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1990—2010年)》(以下简称原《规划》)于1996年经国务院审定同意,由原建设部批准实施。因原《规划》已到期,为持续做好风景名胜区的保护管理,促进风景名胜区科学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省林草局按照《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修改完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的通知》(办保字〔2024〕78号)关于“总体规划范围要与正在报批的整合优化方案保持一致”的要求,组织编制了《丽江玉龙雪山—泸沽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根据《风景名胜区条例》、《云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审批工作规定》(办保字〔2026〕77号)等有关规定,《规划》征求了省、州(市)相关部门和有关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相关权益人的意见建议,通过了有关州(市)人民政府审议。现将《规划》(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在公示期内对规划提出意见或建议。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3日—11月11日,共30天。

联系单位: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871-65011446

通讯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18号

邮编:650224

 

附件:丽江玉龙雪山—泸沽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5—2035年)主要内容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