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革云南省委会:
贵委提出的《关于高质量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提案》(第338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林草局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工作,明确办理责任处室和责任人,积极组织研究办理工作,在办理过程中及时与贵委沟通联系,主动与会办单位会商研究,在系统梳理全省集体林地“三权”分置、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现代林产业等重点改革任务的基础上,形成了初步答复意见。2026年5月13日,省林草局有关同志与贵委有关同志进行了面商,深入交流提案办理情况,就答复意见达成共识。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一是地块碎片化,规模化经营受阻;二是农户收入多元化,林业吸引力下降;三是权属复杂,长期流转无保障;四是收益单一,农民参与动力不足;五是流转平台不畅,流程复杂等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自2008年全面启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来,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部署,圆满完成确权颁证主体改革,并出台系列配套政策,取得较好成效。2023年,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云南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持续推进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由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情况复杂,在改革推进过程中,各地不同程度地存在林权地块碎片化、林权流转平台不畅、“一地多证”权属重叠等历史遗留问题。
三、关于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强化组织建设,统筹收储工作”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林草局结合2024年林草湿荒普查成果,综合考虑政策条件、自然条件、经营条件等因素,结合连片面积、交通可达性、坡度、土层厚度、年均降水量、积温等指标,组织各州(市)对空间数据进行摸排,形成全省林下可利用资源空间数据库,并为各地提供数据服务,指导各地以数据库为基础,做好发展规划、产业布局、招商引资等工作。下一步,我们将支持有条件的地区规范设立林权收储机构,在数据库基础上,探索开展集体林地收储融资担保业务。指导各地通过组建专业合作社、引入社会资本合作等多种方式,整合分散林地资源,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沟通协作,指导各地解决林权纠纷等问题。
(二)关于“明确收储内容,规范实施步骤”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2023年7月,我们印发《金融服务云南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提出“融资担保公司担保+金融机构放款+林权收储机构收储”的模式;2025年8月印发《云南省国家储备林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规模化收储和经营林地提供项目载体和操作规范;2025年12月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林权收储担保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林业龙头企业、国有林场、林业合作社等林业经营主体可以建立林权收储机构,并支持林权收储机构依法开展森林资源调查、资产评估、资产监管、收储托管等服务。下一步,我们将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加大相关政策宣传力度,指导各地在现有法律和政策框架内,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严防债务风险的前提下,探索由村集体提供协调服务、农户自主流转的“委托流转”或“股份合作”等方式,审慎推进资源整合。
(三)关于“股权量化确权,保障长期收益”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2025年12月印发《关于规范集体林地收益权证样式的通知》,明确“对仍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的林地,将集体林地收益权量化到户,收益权证发放到户”的要求,并制定了集体林地收益权证样式,供各地参考使用。二是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建强联农带农机制,总结推广姚安“721”林下花卉、南华“523”菌山承包、富宁八角“4个5分钱”、镇康坚果“464”利润返补机制等利益分配模式。下一步,我们将在西双版纳州等重点州(市)开展相关试点工作,推进股权量化、收益权证发放工作,取得成功经验后,择时在全省推广。
(四)关于“完善流转平台,简化办事流程”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2025年9月印发《云南省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实施办法》、《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办事指南(模板)》,完善云南省林草湿行政审批信息系统和监测核查执法信息系统等林权流转监管平台,简化林权流转“申请、资料预审、收件、受理、审查、专家评审、决定、送达”等程序,推进林权规范流转。目前,各地已具备流转审批办理条件,德宏州、曲靖市已依托云南政务服务网,办理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行政许可审批,全省共办理林地经营权审批行政许可5件,逐步规范流转交易行为。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对接,完善林权流转监管平台,推进云南省林草湿审批监测核查执法信息系统与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系统信息共享互通,建立林权信息共享机制,打通林权流转登记堵点。
(五)关于“加大招商力度,培育特色产业”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制定印发“小品种大产业”物种参考目录(2025版),指导各地差异化发展林下经济。强化省州县三级联动,赴上海、广西等地开展精准招商。2025年12月,到北京开展“投资云南·国家储备林+配套林草产业”招商推介会,现场签订了10个项目的合作协议。2022年以来,全省林草系统“一把手”带队招商426次,引进以林下经济为主的林草产业项目273个,协议投资337亿元,实际到位资金128亿元。二是支持创建产业基地。目前,全省创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55个、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3家、省级林草特色产业园区9家,在全省确定了36个林下经济重点县。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内培和外引相结合,加强省州县三级联动招商,健全完善林产业招商引资项目库。指导林下经济重点县做好林下经济产业发展,推动实施一批重点项目,探索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