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寅燕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大力扶持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全面振兴的建议》(第200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林草局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建议,及时明确办理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在办理过程中及时与相关部门、协会、企业、菌农沟通交流,结合食用菌产业发展有关政策,形成办理答复意见,并于2026年5月28日与你进行了面商沟通,就答复意见达成共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全省食用菌产业发展仍面临的规模化程度不足、品牌影响力较弱、精深加工链条短、利益联结机制有待深化等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您提出的问题客观存在,是当前食用菌产业发展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如:产量不大,我省栽培菌产量仅占全国的2%,产量超10万吨的品种仅有平菇、香菇2个;规模不大,多数产品仍以初级鲜品或干品为主,冷链物流不完善,鲜菌损耗率高达20%—30%,深加工率不足10%,高附加值的功能性食品、药品开发滞后,副产物综合利用等研发薄弱;品牌不响,“云菌”品牌建设滞后,企业品牌、产品品牌知名度较低,品牌溢价能力弱。
三、关于对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强化规划引领,完善产业布局”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根据省委工作安排,食用菌产业发展管理服务的牵头部门已于2026年1月4日由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调整至省林草局。省级将食用菌产业作为全省农业现代化17个重点产业之一,专门成立食用菌产业工作组和专家组,研究制定食用菌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重大规划、支持项目等,统筹协调解决食用菌产业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加强统筹协调,健全部门联动协作工作机制,结合全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认真落实《云南省加快食用菌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加强产业规划引领,完善食用菌“一核一带两翼”空间布局、“996”产业结构布局,做好产业重点工作、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的综合协调、服务指导、督促落实工作。积极梳理涉及食用菌产业的相关事项,及时完善产业工作措施和布局,确保省、州(市)、县(市、区)工作同频同步。
(二)关于“加大政策扶持,夯实发展基础”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我们将开展云南省野生菌资源调查,摸清野生菌种类、分布范围、数量、生长环境及资源现状,不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强化食用菌种质培育标准体系建设,指导建设一批野生食用菌保育促繁基地和人工食用菌栽培基地;加强政策宣传与技术推广,积极开展林下经济政策与技术培训,示范推广林下食用菌栽培技术;研究起草《关于发展林下经济壮大林草产业的实施意见》,加大对包含食用菌在内的林下经济的支持力度。
(三)关于“深化品牌建设,拓宽市场渠道”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加强“云菌”品牌宣传推广,围绕“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整合野生食用菌保护及采摘、保健康养、休闲度假、观光游览、餐饮美食、科普研学、文化传承等资源,打造一批食用菌特色康养旅居村、镇,加快推进食用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大“云菌”品种在国内外宣传推介力度,持续打造云南食用菌区域公用品牌及地理标志,制定品牌使用标准和管理办法;加快食用菌工厂化生产线建设,持续提升“云菌”品牌价值,不断增强“云菌”品牌的影响力。
(四)关于“完善利益联结,带动农民增收”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我们将积极指导各地开展集体林地经营权流转,因地制宜推动适度规模经营,鼓励采取合作、联合、委托等方式利益联结机制,科学合理开发林下空间和资源,有序推进规模化、集约化经营,严格落实“三个一律”联农带农机制,推动食用菌产业高质量发展,带动农民增收。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