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923号代表建议的办理答复

2026-06-30 14:46:14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分享到:

周学良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给予加强基层森林草原防灭火设备配备和资金保障的建议》(第923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林草局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和建议,局分管负责同志召开会议专题研究,明确办理责任处室和责任人,主动与相关协办单位沟通,结合基层森林草原防灭火设备现状和现行防火资金保障渠道,以及国家在防火项目上的支持方向和政策规定,认真组织开展建议办理工作,形成了初步答复意见。2026年5月13日,与您进行了面商座谈,就答复意见达成共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当前,我省基层普遍存在防灭火设备老化不足、资金保障缺口大等问题,严重制约防灭火工作效能提升,威胁生态安全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十四五”期间,全省通过争取国家项目支持,累计投入88.26亿元用于强化防火基础设施,稳步推进预警监测系统、通信和信息指挥系统等建设项目,实现重点林区通信覆盖率达85%以上、火场通讯覆盖率提升至90%。2024年,全省完成1.59万公里防火应急道路建设任务,林区路网密度提升至2.73米/公顷,有效支撑了森林防火、资源管护和产业发展,一定程度解决了当前基层存在的防灭火设备老化不足、资金保障缺口大等问题,基层森林草原防灭火基础设施建设有所改善,应急处置能力有所加强。但我省属经济欠发达省份,多年来部分地区在森林草原防灭火上的投入严重不足,历史欠账较大,与做好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三、关于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省级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建立稳定资金保障机制”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当前,省级已建立支持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按照省、州、县三级分别配套的模式运行多年,每年分别纳入各级财政预算。近年来,省级财政每年安排8200万元(其中对下转移支付6900万元),支持各地开展森林草原防火装备购置及维护、防火队伍建设及能力提升、早期火情火灾处置、火险预警监测及信息发布、森林草原防火宣传等相关支出。下一步,我们将加快推进在建森林防火综合治理项目,做好增发国债森林草原防火阻隔系统建设项目收尾工作,全面启动涉及普洱等8个州(市)的滇东南、滇西南森林草原防灭火装备提升、综合监测、专业设施建设等一批项目,着力提升基层基础设施建设和装备配备水平。同时,进一步加强请示汇报,在现有资金保障机制基础上,进一步拓宽资金筹措渠道,不断加大防火资金投入。

(二)关于“省林草局参考相关规范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基层设备配置指导目录,明确县乡村三级配备标准。重点配齐无人机、应急通信等现代化装备,并建立设备动态更新机制”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2024年1月,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形势下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24〕10号),明确提出“加快物资储备库建设,省、州市、县分别靠前储备不少于1000万元、500万元、200万元的防扑火物资”。结合实际,我们严格按照要求指导基层配置设备,并在云南省森林防火指挥系统中新增森林草原防灭火队伍和装备管理模块,实现物资装备情况动态更新。下一步,我们将逐步制定基层设备配置指导目录,明确县乡村三级配备标准,大力提升县乡村三级的森林草原防灭火能力。

感谢您对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关心,我们将继续关注普洱市以及景东县森林草原防火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力争在“十五五”期间能有新的国家项目资金投入。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