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红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文山州加快发展林下经济的建议》(第936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们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明确牵头办理处室和责任,积极组织研究办理工作,认真研究建议内容,结合现行政策和工作实际,形成初步答复意见。2026年5月27日,省林草局有关负责同志与您进行了面商,深入沟通建议办理情况,就答复意见形成共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政策与资金支持需求迫切、“以耕代抚”创新模式亟待探索、科技支撑需加强、基础设施短板亟须补齐等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您提出的问题客观反映了文山州乃至全省林下经济发展面临的实际困难,具有很强的代表性。近年来,我们不断完善资源、财政、科技等政策体系,全力推动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全省林下经济产值从2022年的1020亿元增至2024年的1934亿元(居全国第二,仅次于江西2355亿元),2025年突破2300亿元,年均增速31.1%,其中文山州2025年林下经济产值预计突破100亿元,林下经济发展成效明显。下一步,我们将聚焦问题短板,在政策资金、基础设施建设、科技支撑、基础设施等方面发力,推动文山州和全省林下经济再上新台阶。
三、关于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加大项目政策支持力度”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近年来,我们积极指导文山州健全完善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强化工作合力,整合项目资金支持。2025年,安排5000万元专项推进马关县、广南县等19个县(市、区)的10万亩森林抚育林下经济项目。2026年,省级财政新增安排林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6000万元,统筹支持全省林下经济重点县。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文山州需求,继续对林下经济森林抚育项目予以支持。从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加大对包括文山州马关县、广南县在内的36个林下经济重点县的支持力度,积极指导文山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争取专项资金支持。
(二)关于“支持‘以耕代抚’创新试点”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国家林草局印发的《关于促进林下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已明确支持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发展林下经济,坚持生态优先,按照功能相容、空间复合利用原则,合理利用森林资源开展林下种植、养殖、采集加工以及森林景观利用等林下经济活动。利用商品林发展林下经济的,经营者可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符合水土保持要求、不影响森林整体功能的前提下,经营者可适度利用公益林,科学有序发展林下经济。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指导文山州开展“以耕代抚”,按照《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23)要求,严格遵守造林树种初植密度、造林成活率、三年保存率等要求,以及同等地力条件下,开展“以耕代抚”的地块林分郁闭时间、林木生长量不低于未开展“以耕代抚”的地块等要求,科学合理利用林下空间发展林下经济。
(三)关于“加大科技支撑力度”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近年来,我们支持文山州开展三七、草果林下栽培技术研发,选派林下三七产业科技特派团,支持建立“云南省院士(专家)工作站”,聚焦林下中药材关键技术研究。当前,我们已将林下经济纳入“十五五”科技创新规划和年度科技项目申报指南的重点领域,引导企业与科研院所联合攻关。下一步,我们将支持文山州林下经济重点龙头企业联合有关高校、科研院所认真梳理产业发展中遇到的技术问题,组织策划科技项目,开展仿野生种植、精深加工等关键技术集成示范。
(四)关于“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当前,我们正在研究起草《关于发展林下经济壮大林草产业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明确支持统筹常态化帮扶资金、高原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专项资金、林草专项资金等,重点用于基地建设、技术改造、设备更新、冷链仓储、品牌创建等方面,将林区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建设纳入相关规划并给予支持。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指导文山州用好用足已出台的相关政策,统筹资金项目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