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卫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普洱市开展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的提案》(第442号)交我们办理,综合会办单位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们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建议办理工作,明确了办理责任处室和责任人,组织研究代表提出的建议,并形成了初步答复意见。2026年6月4日,省林草局有关同志与您进行了面商,深入沟通建议办理情况,就答复意见达成共识。
二、关于提案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资源管理机制僵化、产业融合层次不高等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普洱市森林资源丰富,林地及森林蓄积量均位居全省第一,但在发展中确实存在采伐限额区域分配不均衡、天然林及公益林空间布局待优化、林地权属流转机制不活、林产业一产占比高二三产增值能力不足、林浆纸和林板家具等精深加工产业集群尚处于培育期,森林康养和林下经济等新兴产业发展受阻等问题,普洱市森林资源优势尚未充分转化为发展优势,亟须通过体制机制创新推动产业融合升级。
三、关于提案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支持普洱市向国家林草局申报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建设”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普洱市林草改革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效。2023年9月,省委、省政府确定普洱市为云南省林业综合改革试点,省级成立工作组开展指导工作,普洱市委、市政府成立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林业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形成统一领导、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林业综合改革。现已在林木采伐、森林经营等领域取得一定成效,比如,在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中审批材料压缩、时限缩短50%,集体人工商品林采伐限额统筹使用,森林可持续经营3个入选国家案例,国有森林资源资产运营完成交易2.12亿元,建设2个国家级林产业园区、1个省级示范园区等。二是支持普洱市申报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2025年10月,我们积极协调国家林草局西南调查规划院联合普洱市有关部门,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编制了《普洱林草兴业先行区建设试点方案》。2025年12月,省林草局领导带队赴北京向国家林草局作专题汇报,推动将普洱市纳入“林草兴业先行区”。经国家林草局研究反馈,将启动第二批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并积极支持普洱市申报“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目前,已完成《普洱全国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市实施方案(送审稿)》的编制。下一步,我们加强与国家林草局相关司局对接,指导普洱市做好申报准备工作,待国家林草局正式启动第二批林业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申报,积极支持普洱市按程序申报。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