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497号代表建议的办理答复

2026-07-07 16:56:23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分享到:

罗建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永胜县长坪林下经济产业园区纳入国家林草产业重点项目建设的建议》(第497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们高度重视您反映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明确了办理责任处室和责任人,办理过程中积极与您电话沟通,全面系统梳理支持林下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结合当前林下经济发展情况,形成初步答复意见。2026年5月11日,省林草局有关同志与您进行面商,深入交流建议办理情况,对答复意见达成共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永胜县长坪林下经济产业园区建设投资规模大、建设内容多、建设周期长、无国家政策支持等问题。经我们研究核实认为,您反映的问题客观实际,长坪林下经济产业园区地处山区,道路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配套滞后,建设用地统筹难度大;经营主体资金储备不足、市场化运作经验欠缺,企业融资难,进一步制约园区项目落地和产业链延伸。

三、关于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将《永胜县长坪林下经济产业园区》纳入国家林草产业重点项目建设,将其打造为‘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示范带动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省林草局已将永胜县长坪林下经济产业园区推荐申报第六批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并纳入林草产业重点项目建设,目前国家认定工作尚未完成。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向国家林草局请示汇报,跟进示范基地评审进度,统筹推进园区基础设施配套、运营标准升级等各项建设任务,争取通过认定。指导永胜县抢抓国家储备林政策机遇,科学谋划国家储备林与林下经济融合发展项目。整合政策、资金、市场资源,补齐产业发展短板,深入实施“小品种大产业”工程,积极探索林下经济新模式、新业态,培育壮大“小而精、特而优”的特色林下产业,推动永胜县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