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敏应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会泽县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施“三生”分区管理试点的建议》(第172号)交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办理工作开展情况
省林草局高度重视您反映的有关问题和建议,明确了办理责任处室和责任人,认真组织研究您提出的建议,办理过程中及时与您沟通联系,在梳理分析有关政策措施的基础上,形成初步答复意见。2026年5月13日,省林草局有关同志与您进行面商,深入沟通建议办理情况,就答复意见达成共识。
二、关于建议中反映的问题
关于“云南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与原住居民生产生活矛盾日益突出”的问题。我们经研究核实认为,由于历史和技术等原因,曲靖在申报划建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时,将建制集镇、建制村(社区)、人口密集区域、人工商品林、永久基本农田等划入保护区范围,保护区12910.64公顷的范围内居住着2个乡镇8个行政村58个自然村的6008户21735人,加之有关政策和管控措施针对性、操作性不强等原因,保护管理与原有居民生产生活的矛盾日益突出,由此引发的生态问题也成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工作关注的焦点。针对此类问题,2020年以来,国家林草局、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在全国部署开展了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拟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将保护价值低的建制城镇、村屯或人口密集区域、社区民生设施等调出自然保护地,将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系统脆弱、生态保护空缺的区域纳入自然保护地体系,以增强自然生态系统保护的整体性、系统性,并有序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与现实矛盾冲突。根据省政府2025年12月上报国家的《云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符合调整规则的矛盾冲突均已调出(涉及1个乡镇、8个行政村、5848户、21083人),整合优化后,保护区总面积11761.89公顷,区内人口仅剩160户、652人。
三、关于建议内容的逐条答复
关于“指导当地及管护部门按照生产、生活、生态‘三生’空间实施‘单元管控’,对该自然保护地进行‘分类施策’,拟定‘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进行‘清单管理’,全面实现自然保护地主要保护对象实施‘精准保护’”的建议。我们的办理意见是:一是2026年3月15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对自然保护区管理政策进行科学优化,特别是分区管控、差别化管控等政策充分考虑了原有居民的生产生活需求,以及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需求。目前,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正在按照整合优化后的范围和管控分区组织开展保护区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指导曲靖市林草局、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进一步强化管控分区与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的衔接,结合管控政策在核心保护区、一般控制区内部科学布局生产、生活、生态小单元,比如,将涉及居民住宅的区域划为“生活单元”,重点管控“两污”;将耕地集中区域划为“生产单元”,重点管控影响黑颈鹤觅食的农业设施和面源污染;将黑颈鹤栖息地划为“生态单元”,禁止除科研监测和救护以外的任何活动。同时,结合主要保护对象生息繁衍规律,对核心保护区实施季节性管控,比如,在黑颈鹤非越冬期,将核心保护区视为一般控制区管理,在实现主要保护对象精准保护的同时,为社区发展预留空间。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及有关配套政策已明确自然保护区及其不同分区的允许类活动和禁止性活动,省林草局结合人类活动管控需求,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发布了《云南省自然保护地旅游和户外活动负面清单》《云南省自然保护地户外徒步旅游活动指引》等,进一步规范涉保护地户外旅游活动。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指导曲靖市林草局、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结合实际,进一步细化该保护区的正负面清单,并做好向社区居民及社会公众的宣讲工作。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