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现对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湿地恢复费3项行政征收的情况进行公示。
一是经与省税务局复核相关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省共计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2508笔90,349.89万元;征收草原植被恢复费649笔2,625.28万元。二是2025年全省无占用重要湿地建设项目,未发生湿地恢复费行政征收事项。
云南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
2026年1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顾传义 0871-65011519)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要求,现对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湿地恢复费3项行政征收的情况进行公示。
一是经与省税务局复核相关数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省共计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2508笔90,349.89万元;征收草原植被恢复费649笔2,625.28万元。二是2025年全省无占用重要湿地建设项目,未发生湿地恢复费行政征收事项。
云南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
2026年1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顾传义 0871-65011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