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合主办的云南省第三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培训班在昆明举办。培训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规范统一第三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标准,确保普查全面、信息准确、质量过硬。

省林草局分管领导参加开班式并讲话。
培训邀请古树名木资源普查专家深入解读国家、省级古树名木普查技术方案,遥感技术应用、普查APP使用、样地调查等内容。古树名木资源普查国家试点、省级试点单位分享了试点经验。
会议强调,一是全省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要把古树名木保护好,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好”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执行《古树名木保护条例》,深刻认识古树名木普查的意义。二是全省各地要统一技术标准、统一普查底图、统一管理平台、强化技术支撑,确保全省第三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结果全面准确。三是全省各地要压实责任、落实资金保障、严格时间节点、严守工作纪律,确保普查按时完成。四是全省各地要创新管理手段,提升古树名木管理水平。
省林草局有关业务处室,局属有关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有关处室,16个州(市)林草、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及普查工作相关负责同志,省级综合专家组成员在昆明主会场参加培训。各县(市、区)林草部门、城市园林绿化部门及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管理机构负责人及业务人员参加线上培训。
据悉,云南省第三次古树名木资源普查范围包括分布在城市、乡村的古树名木,包括各类自然保护地及其他国有林区范围内的古树名木。普查工作实行“省级统筹、州市协调、县级落实”责任制,省级层面由省林草局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立联合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根据普查安排,2026年3月前完成前期准备,2026年3月至2027年3月开展全面普查,2027年4月至2027年12月完成成果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