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林人事〔2026〕1号
各州、市林草局,局属有关单位:
为深化银龄人才计划,认真组织实施“银龄工程师”支持林草领域产业发展行动,决定开展2026年度林草“银龄工程师”招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围绕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重点聚焦林下经济、木本油料、特色经济林、木竹加工、林草科技(或技术)创新、森林经营和碳汇监测与评价等领域(但不仅限于以上领域),重点支持省、州(市)、县(市、区)级林草事业单位及其辖区内的国家级、省级林草龙头企业,计划招募35名左右林草“银龄工程师”,每个州(市)不少于2名。
二、工作安排
(一)需求征集
各州(市)林草局负责组织辖区内州(市)级、县(市、区)级事业单位和国家级、省级林草龙头企业需求征集及信息审核;省林草局所属事业单位根据自身实际提出招募需求,并于2026年4月3日前将《2026年云南省林草“银龄工程师”招募需求表》(附件1)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报送机关党委(人事处)(邮箱:18370965@QQ.com)。
(二)组织遴选
省林草局复核招募需求后,统一通过省林草局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平台向社会发布林草“银龄工程师”招募公告。用人单位组织符合条件的银龄人才进行申报,填写《2026年云南省林草“银龄工程师”建议人选名单》(附件2)和《2026年云南省林草“银龄工程师”申报表》(附件3),经州(市)林草局审核汇总,于报名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将盖章扫描件及可编辑电子版(其中附件3以“姓名+身份证号码”形式命名)报送省林草局审核(邮箱:18370965@QQ.com);省林草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报送机关党委(人事处)。2026年度林草“银龄工程师”名单由省林草局审核后统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认定。
(三)协议备案
用人单位要及时与银龄人才签订服务协议,报州(市)林草局审核。州(市)林草局审核汇总后,统一填写《2026年云南省林草“银龄工程师”协议备案汇总表》(附件4),将盖章扫描件、可编辑电子版及服务协议扫描件报省林草局备案(邮箱:18370965@QQ.com)。省林草局所属事业单位经机关党委(人事处)审核汇总后报省林草局备案。服务协议备案原则上于省林草局发文认定银龄工程师名单后30日内完成。
(四)经费补助
省林草局按A、B档次(“A档”每人每年5万元、“B档”每人每年3万元)对用人单位给予补助。“银龄工程师”服务满1年及以上或完成核定工作量的,根据服务的时间、工作量和贡献度等,由州(市)林草局对“银龄工程师”进行考核并提出档次建议,报省林草局审核同意(省林草局所属事业单位直接报省林草局审核),由省林草局对用人单位给予补助,补助资金按照预算管理级次下达。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
2026年省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深化银龄人才万人计划”,并将其列为年度要办好的十件惠民实事之一。各州(市)林草局和省林草局所属事业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广泛宣传、积极动员,确保完成年度招募任务。
(二)主动对接
为促进用人单位与银龄人才双方高效对接,省林草局联系省内外林草科研机构、高校和有关企事业单位,建立了由100余名退休高级专家组成的专家库,将点对点共享给各州(市)林草局联系人。各州(市)林草局要充分动员辖区内符合条件的退休银龄人才,收集相关信息并建立专家库,共享给辖区内县(市、区)林草局及有关林草企业。各级林草事业单位、林草企业等招募单位要通过各种渠道积极主动联系银龄人才,加强政策宣传,争取支持,吸引并留住银龄人才为云南省林草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三)严格审核
各用人单位要严格按招募条件进行审核。省内外银龄人才应已办理退休手续(省内银龄人才还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含),身心健康,热心林草事业,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条件。
5.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落实“银龄工程师”支持林草领域产业发展行动实施方案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6年3月19日
(联系人及电话:洪波 0871-65011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