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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林草局:以法典为遵循 扛起林草法治担当

2026-09-28 14:23:35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政策法规处    分享到: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准确把握法典施行后林草部门法定职责,切实提升林草干部依法履职能力,9月24日上午,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举办专题辅导讲座,特邀两位高校专家开展授课,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干部职工参加学习。

 

 

讲座上,两位专家分别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概论及法典条文与林草领域法律法规对照解析开展讲解,系统阐释法典立法宗旨、核心制度,解读法典确立的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理念,厘清法典作为生态环境领域基础性、统领性法律的地位作用;通过讲解法典与森林法、草原法、湿地保护法等单行法律的具体对照关系,厘清法律适用边界,重点剖析规划编制、资源监管、行政执法、生态损害赔偿、生态修复等业务工作中的法律要点与履职风险点,结合实务案例解读法典时代下林草工作的新要求、新任务。

 

 

授课内容理论联系实际,针对性、指导性强。专家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于2026年8月15日正式施行,构建起以法典为统领、林草单行法协同配套的制度体系,林草部门要树牢系统法治思维,严格落实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原则,依法履行资源保护、监督执法、生态修复等法定职责,切实把法典制度要求落到林草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本次专题学习厘清了法典实施背景下林草履职的重点难点,进一步明晰了岗位职责与法律红线。下一步,全省林草工作人员将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持续深化法典学习研究,把法典精神融入资源保护、行政执法监督、生态保护修复等各项业务,不断提升林草工作法治化水平,以法治力量守护绿水青山,筑牢区域生态安全屏障,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大局。

编辑:刘丹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