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明确,每年10月第三周为云南湿地保护宣传周。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助力打造“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品牌,由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云南省委员会主办,昆明市林业和草原局、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昆明市委员会承办,共同开展长江流域湿地保护系列主题宣传活动。现发布《守护长江流域湿地 共护生态家园——湿地保护倡议书》,号召广大市民和游客朋友,自觉遵守湿地保护法律法规,认真践行湿地保护理念,积极参与湿地保护及志愿活动,携手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云南生态画卷。

会泽念湖国际重要湿地
守护长江流域湿地 共护生态家园——湿地保护倡议书
广大市民和游客朋友:
湿地是地球之肾、生态之基,是维系生物多样性、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节气候的珍贵自然资源,更是云南得天独厚的生态财富。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落实新修订的《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全面守护长江流域湿地生态环境,规范湿地利用行为,筑牢生态安全屏障,在本次湿地宣传周之际,我们向广大市民和游客发出如下倡议:
主动学法知规,争做湿地保护的宣传者
自觉学习《云南省湿地保护条例》的各项规定,主动向家人、亲友和周围群众普及湿地保护法律法规,讲解湿地生态价值、保护意义及违规危害,带动全社会树立“保护湿地、人人有责”的法治理念。
严守行为底线,争做湿地生态的守护者
坚决杜绝开(围)垦、排干、擅自填埋自然湿地,擅自采砂、采矿、取土等破坏湿地及其生态功能的行为。不向湿地排放污水、倾倒堆放固体废物。不捕杀湿地野生动物,不破坏野生植被,不随意放生外来物种,不干扰野生动植物栖息环境,自觉守护湿地自然生态。
文明规范游览,争做湿地利用的示范者
进入湿地,遵守管理规定,不私搭乱建、违规摆摊设点、随意张贴商业广告;游玩过程中不乱扔杂物、制造噪音、踩踏植被、采摘野生植物,做到文明游览、绿色出行,依规合理利用湿地公共资源。
主动参与共治,争做湿地建设的参与者
积极参与湿地巡查、垃圾清理、生态科普等志愿活动,主动监督、劝阻、举报破坏湿地、污染湿地生态的违法行为,主动配合湿地管护部门开展各项保护工作,共建共治共享优美湿地生态环境。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有一种叫云南的生活”离不开这一片碧水蓝天。让我们共同携手,以条例为准则,以守护为责任,自觉践行湿地保护理念,规范日常行为,守护好每一寸长江流域湿地、每一方碧水,共同擦亮云南生态底色!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云南省委员会
2026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