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正文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推进爱国卫生 “7个专项行动”实施细则

2020-12-04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工作部署,动员全省林草部门广泛参与爱国卫生运动,切实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保障公共卫生安全,维护林草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制定本细则。

一、工作目标

组织全省各级林草部门、所属单位深入开展“清垃圾、扫厕所、勤洗手、净餐馆、常消毒、管集市、众参与”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全面消除各类办公场所、管理区域裸露垃圾,消除城镇旱厕,完善公众洗手配套设施,改善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大力推进公共场所常态化清洁消毒,动员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全面树立林草系统健康文明生活新风尚。2021年底实现垃圾全消除、厕所全达标、洗手设施全配套、环境卫生全改善、消毒全覆盖、健康文明全参与,达到国家卫生标准,确保各项工作收到成效,圆满完成考核指标,有效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做好公共卫生全达标行动

(一)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在各级林草系统内部强力推进“垃圾革命”,做好办公区域内的垃圾清理,保证环境干净整洁。一是强化外部环境的清扫保洁工作,做到场地道路、停车场、楼道干净无垃圾。二是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倡导绿色生活的宣传教育活动,公共区域和办公室统一使用分类垃圾桶,从源头上做好垃圾分类工作。三是做好生活垃圾的收集和处置工作,确保生活垃圾不乱堆乱放、日产日清、规范清运处理,认真落实卫生责任制。四是报废的固定资产委托具有环保资质的公司进行回收,确保电子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和循环利用。

(二)公共厕所全达标行动。一是做好卫生间内外墙面、开关插座、窗户玻璃、灯具等清理、擦拭工作。二是保证卫生间内无蝇、无蚊虫,及时消毒杀菌。三是设置各类标识标牌,配备清洁物品,确保卫生间达到“三无三有”标准(无粪便、无臭味、地面无水渍、有手纸、有洗手液、有香薰)和“四净三无两通一明”标准(地面净、墙面净、厕位净、周边净,无溢流、无蚊蝇、无臭味,水通、电通,灯明)。四是全面落实厕所粪便、尾水无害化消毒处理,切实提升公共卫生间品质形象。

(三)洗手设施全配套行动。一是推进洗手设施配置管理标准化,要确保数量足够、质量达标、管理到位、使用方便。二是加强洗手设施管理维护保养,按需配置洗手设施。三是设置洗手引导标识,张贴科学洗手宣传画,鼓励干部职工勤洗手,保持个人卫生。

(四)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进一步加强机关单位食堂监管,一是狠抓食堂卫生监管工作,确保食堂周边环境整洁,就餐区域干净明亮、后厨合规达标,定期开展“除四害”消杀工作。二是抓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食品和物品存放整洁,定期清理,规范记录,严格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禁止采购经营野生动物、金沙江(长江干流)流域渔获物,以及未按规定进行检验检疫、检疫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三是落实餐饮用具清洗消毒制度,配备清洗消毒设施设备,确保餐饮用具洁净。四是抓好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营造干净舒心的就餐环境。

(五)办公场所室外卫生全达标行动。以“环境卫生制度化、清洁消毒标准化、疫情防控常态化”为重点,推进常态化清洁消毒,落实疫情防控重点要求,实现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全覆盖,打造卫生安全、公众放心的办公生活环境。一是做好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工作,严防传染性疾病在公共场所传播。二是做好疫情“防输入和防扩散”工作不松懈,坚持做好体温检测工作,严格落实外来人员登记、健康码验证等工作,全力保障干部职工身体健康。

(六)办公场所室内卫生全达标行动。进一步推进办公室环境卫生建设,一是做好人员密集区、会议室会前会后的清洁消毒工作,形成常态化消毒制度。二是干部职工要养成良好卫生习惯,自觉维护办公室环境卫生,做到室内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无杂物垃圾,共同营造和谐、文明、卫生的工作氛围。

三、推进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

(一)大扫除活动。各单位组织“人人参与”在每月最后1个星期五统一开展爱国卫生大扫除活动,持续推进“门前三包”,形成常态化。

(二)社交距离。鼓励以视频会议、网络办公等方式开展工作,减少大范围人员聚集活动;各类公共场所设置明显标志,倡导公众保持1米以上的社交距离;窗口、餐饮等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必须佩戴口罩。

(三)勤于洗手。组织干部职工学习“七步洗手法”,在节约用水的前提下勤洗手;倡导在咳嗽或打喷嚏后、照顾病人时、制备食品前后、饭前便后、处理动物或动物排泄物后、外出回家时用洗手液(肥皂)和流动水洗手。

(四)分餐公筷。在各级林草部门机关和事业单位食堂全面推行分餐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设置“分餐分食,公筷公勺”宣传提示。

(五)革除陋习。倡导林草干部职工养成健康文明饮食习惯,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生肉、草乌等陋习,少食腌肉腌菜等腌制食品,普及识别有毒野生菌知识。

(六)科学健身。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健康云南2030”规划纲要》,定期组织爱国卫生活动和科学健身运动,持续推进“工间操”制度。

(七)控烟限酒。推进全省林草机关全部建成无烟党政机关,机关办公场所有明显禁烟标识;政府机关公职人员带头不在公共场所吸烟,为全社会做出表率;加强有害饮酒宣传教育,引导干部职工不饮酒、少饮酒、不酗酒,公务接待、工作餐不得提供酒类饮品。

四、开展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宣传倡导行动

(一)全面禁止非法交易和食用野生动物。全面退出食用野生动物养殖,持续开展野生动物联合执法,严格杜绝野生动物非法经营行为,全面禁止国家及地方列入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和除《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之外的陆生野生动物交易,防止野生动物回流餐桌。

(二)广泛宣传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在各单位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开设专题专栏,做好“一法一决定”的释法解读工作。通过印发宣传告知、图册,播放短视频等多种形式,深入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组织普法进机关、进单位、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校园活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知晓。

(三)倡导群众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结合“爱鸟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野生动植物保护月”等时间节点,组织开展野生动物公众科普宣传。开展“拒食野生动物、革除滥食陋习”等主题教育活动,倡议广大干部群众不猎捕、不交易、不食用野生动物,树立健康文明的饮食习惯。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爱国卫生运动是改善环境卫生、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建设健康云南、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各级林草部门、所属单位要真正把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把责任扛在肩上,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认真落实,切实将各项工作措施落实落细。

(二)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各级、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细化分工,层层压实责任,按照各项行动的具体要求,深入推进落实。省林草局将按照职能职责和分工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专项行动期间,要加强信息搜集,加大宣传力度,做到人人知晓,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此项活动贯彻落实到位,有声有色,好的做法,及时整理上报。

(四)强力推进,确保效果。各级、各单位要毫不松懈,从解决一个个具体问题入手,力求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将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有机结合,相互促进,抓出实效。各级林草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实行月报告制度,按时填报月报表(见附件)。自12月1日起,州、市林草局每月10日汇总报表报送省林草局。

 

附表:1.县级林业和草原局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进度月报表

          2.州市林业和草原局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进度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