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确保2021年底前全省五级林长制体系全面建立,省林草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近期采取多项措施,全力以赴加快推进林长制工作。
加速工作方案出台。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厅字〔2021〕11号),保证推行林长制工作系统、有序地推进,省林长制办公室及时制定印发了《云南省落实林长制工作方案》(云林长办发〔2021〕1号),对云厅字〔2021〕11号文件中的各项目标、任务和要求进行了深化细化实化,画出了“施工图”,明确了每一项任务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做到了任务清晰、责任明确、措施管用,为下一步各地推行林长制工作提供了具体指导。强化业务培训指导。2021年11月8日,组织各州、市林长制工作负责人在昆明进行集中业务培训,对林长制工作政策、先行省份经验与做法进行深入解读和全面介绍,对各地工作情况进行交流研讨,对近期和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深入实地督导调研。5名局领导利用到州市县开展工作等机会,先后多次协调督促当地党委、政府和林草部门抓紧推进林长制工作;11月中旬,派出4个工作组实地调研指导各州市推行林长制工作,与当地党委、政府有关领导就如何做好当前工作、加快推行林长制体系建设、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任务等情况进行了座谈交流,提出了工作意见建议。及时跟踪调度。加强与各州、市、县、区的沟通协调,对林长制推行情况一周一调度,全面及时准确掌握各地工作进展和困难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根据调度结果,及时向各州市党委、政府通报全省各地工作推进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和要求,推动林长制工作有序开展;向进度迟缓的州市党委、政府发出提醒函,督促加快工作进度,务必按期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
随着各项措施的不断深化,各级推行林长制工作全面提速,州市级层面目前已有红河、文山、普洱、西双版纳、大理、怒江、迪庆等7个州市印发了实施文件,临沧市实施文件等待印发,其他8个州市已提请党委、政府审议,县、乡、村工作方案或工作计划正在加紧制定或报审,初步形成了上下联动、同步推进的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