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7日,网友张*通过公众咨询提问:
尊敬的领导:
请问:1、采伐非林地上的林木和经依法批准占用征收林地上的林木,是否纳入“十四五”采伐限额管理?
2、经审核同意使用林地(永久使用)采伐林地上的林木,是否还需提供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或者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谢谢!
2021年5月7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回复:
张*同志你好,你的留言收悉,答复如下:
1、“十四五”期间,采伐非林地上的林木和经依法批准占用征收林地上的林木,不纳入限额管理。
2、办理经审核同意使用林地(永久使用)上的林木采伐手续时,需提供建设用地批准文件或者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
以上答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