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政执法过程中相关问题

2021-07-07 17:51:31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7月1日,网友王**通过局长信箱提问:

尊敬的万局长您好,我是一名乡镇基层林业工作人员,在近两年开展林政执法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问题,在县、市一级无法得到明确,无奈现特向您进行咨询:

1.我所在县以前的森林公安改制后并入公安队伍,改为现在的森林警察大队,通过近年工作开展,森林警察大队明确表述不再受理一切林业行政案件,造成林业执法力量大大削弱,且基层林业执法人员基本没有任何执法设备,是否合理;

2.我们在开展行政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违法行为人涉嫌犯罪的,在向公安局进行移交过程中,公安局要求除了一般证据材料以外还需提交市级及以上的司法鉴定报告后方予受理(县林草局高级工程师参与出具的鉴定检验报告县公安局也不予认可)。作为乡镇基层工作人员,发现涉嫌犯罪线索移交过程中要完成市级及以上的司法鉴定这一工作后县公安局才予受理,存在经费、人手等等问题,是否合理。

以上,是我近两年开展林政案件查处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执法难,移交难。我认为这些问题打击了基层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以上为个人工作中产生的疑问,表述或认知可能有误,望请原谅,同时望请领导能够答疑解惑,谢谢。

2021年7月7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答复:

王**:

你在局长信箱的关于林政执法过程中相关问题的留言收悉。我局相关业务处室已与你电话联系并解答了相关情况。感谢你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