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云南省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2-04-22 18:51:28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分享到: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起草了《云南省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三年行动计划》),现就《三年行动计划》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请将修改意见或建议于2022年5月21日前以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并注明联系方式。

 

附件:1.云南省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

2.云南省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重点任务工作清单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4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杨璇玺 0871-65016771 19523024@qq.com)

 

附件1

云南省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我省林草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绿色富民产业,努力构建林草现代化产业体系,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快推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实现生态美、产业兴、百姓富为根本目标,对标先进省份,强化林草产业支持政策,聚集产业优势,着力做强做大重点林草产业,大力实施产业链培育、产业集群打造、市场主体倍增工程,促进林草一二三产业融合创新发展,扩大优质产品有效供给,不断提高林草产业经济质量效益和市场竞争力,推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和建设全国生态文明排头兵作出更大贡献。

(二)基本原则

1.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正确处理资源保护、培育与利用的关系,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科学挖掘林草资源潜力,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特色产业发展道路。

2.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立足林草资源禀赋,发挥云南气候、资源、物种优势,突出绿色有机、原生态,努力提升高端、高品质、高附加值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3.创新驱动,集约高效。优化林草产业结构,加快科技创新和机制创新,培育产业发展新动能,推动产业发展从规模扩张向质量提升、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分散经营向集聚经营的转变。

4.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培育壮大市场经营主体,增强其辐射带动能力。加强政府引导和监管,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完善服务体系。

(三)主要目标。到2024年,林草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质量效益明显提升,优质林草产品供给能力持续增强,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组织化、市场化水平显著提高,林草产业综合产值达3700亿元以上,年均增幅8%,现代林草产业体系初步形成。

产业规模持续壮大。林草重点产业总产值超过3000亿元,年均增幅15%。

产业竞争力显著提高。力争培育国家级林草龙头企业达20户,1—2家林草企业力争实现上市。

产业集聚效应明显增强。力争国家林业产业示范园区达5个以上。其中:核桃产业示范园区2个,林产工业示范园区3个。

产业市场活力加速释放。加快建设12个区域性林产品交易市场。其中:建成大型核桃交易市场1—2个,大型林产品交易市场2个以上。

二、重点产业

(四)做强做大优势产业

1.核桃产业。以大理、临沧、楚雄、保山等州、市为重点,大力实施提质增效行动,打造一批高标准示范基地,提升单产和品质。推广核桃托管经营等“小块并大块”的经营模式,逐步破解核桃种植分散、经营粗放的难题,推进专业化、规模化经营。推进初加工机械一体化建设,加速种植管理、采收、加工等机械化运用,提高机械化水平。积极推进仓储物流设施建设,破解核桃季节性收储难题,有效调节和稳定市场供应。持续推进产品创新,加大油脂产品生产,提升精深加工能力,延长产业链。加大“云南深纹核桃”公用品牌的宣传,规范创建、使用区域品牌,培育企业知名品牌。到2024年,全省完成提质增效300万亩,标准化初加工率达60%以上,深加工利用率达30%以上,核桃产业总产值达900亿元,实现翻番。

2.澳洲坚果产业。以临沧、普洱、德宏、保山、西双版纳等州(市)为重点,适度扩大种植规模,大力开展提质增效,推进高标准示范基地建设、规模化经营和初加工机械一体化建设。打造国内外知名的云南澳洲坚果产品品牌、企业品牌和区域公共品牌。到2024年,全省澳洲坚果新增种植面积20万亩,完成提质增效30万亩,标准化初加工率达80%以上,深加工利用率达50%以上,澳洲坚果产业总产值突破100亿元。

(五)做优做精特色产业

3.林下经济产业。重点发展林下中药材和野生菌。让中药材回归山林,以追求药效为首要目标,重点发展道地药材,科学有序推进林下中药材种植。打造三七、天麻、滇重楼、滇黄精、云茯苓、石斛、丹参、砂仁、草果等林下栽培示范基地,规范产地初加工,制定完善标准体系、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着力培育松茸、牛肝菌、松露等珍贵野生菌类,鼓励创建“承包山林”等合作经营机制,提高“包山养菌、封山育菌、人工促繁”等专业化培育野生菌水平,强化野生菌采集地移动冷链车和冷库设备建设,提升野生菌产量和品质。积极开展仿生栽培珍贵菌类,开展精深加工。到2024年,林下经济经营规模达5000万亩,林下中药材面积达400万亩,野生菌产量达25万吨,建成国家林下经济示范基地60个,林下经济产业总产值达到700亿元。

4.特色经济林产业。重点发展花椒、笋用竹、油茶、板栗等。以金沙江流域为重点发展花椒产业,以昭通、普洱、德宏、玉溪等州、市为重点发展笋用竹产业,以文山、保山、德宏、红河等州、市为重点发展油茶产业,以昆明、楚雄、玉溪、昭通等州、市为重点发展板栗产业,建设一批高标准示范基地。实施“小品种大产业”培育工程,加快品种改良和种植结构调整,推广丰产栽培管理技术。鼓励开展特色产品精深加工,延链增值。到2024年,全省完成提质增效120万亩,特色经济林产业总产值达200亿元。

(六)巩固提升传统产业

5.木竹加工产业。强化森林近自然、多功能和精准化培育,建设与加工发展需求相适应的木材原料林基地。以国家储备林为重点,加快推进以乡土树种为主的速生丰产林、大径级、珍贵树种用材林培育。强化用材林中幼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加强高产优质竹类原料基地培育,增加用材供给。优化加工业布局,淘汰落后产能,提高单板类产品供给,推进人造板和家具家装产业转型升级,新建一批轻质超强新产品和木竹工程材料新产品生产线。到2024年,培育人工用材林总面积4500万亩,木竹加工产业总产值达300亿元。

6.林浆纸一体化产业。在保障生态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龙头企业或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建设短轮伐期工业原料用材林,增加制浆木材供给能力。引导企业采取集约经营方式科学培育和采伐林木资源。稳步推进化学木浆、机械木浆、竹浆等产能,提高浆变纸生产能力,积极发展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的功能性纸和纸板。到2024年,培育短轮伐期工业原料用材林面积500万亩,林浆纸一体化产业总产值突破100亿元。

7.观赏苗木产业。突出我省名、特、稀乡土树种培育,建设滇中特色观赏苗木生产示范区、滇东南岩溶地区木兰科及特色观赏苗木繁育区、滇西特色观赏苗木繁育区、滇东北耐寒观赏苗木繁育区、滇南热带南亚热带观赏苗木繁育区,采用高科技育种手段,探索种苗快繁核心技术和产品营销方式,推进苗木商品化、产业化生产,开拓国内国际特色观赏苗木市场。制定云南特色乡土树种名录,出台绿化造林工程使用特色乡土树种苗木的规定,将云南建成全国特色观赏苗木生产示范区。到2024年,全省观赏苗木生产基地面积稳定在40万亩,年产10亿株(盆),观赏苗木产业总产值达300亿元。

(七)培育发展新兴产业

8.生态旅游产业。围绕滇中核心旅游圈、大滇西环线和沿边开发旅游带,依托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国有林场、草原等保护管理实际,科学布局,建设完善生态体验、生态教育、生态认知基础设施,提升生态旅游服务能力,打造精品生态旅游基地,创建一批森林旅游特色线路。创新生态旅游形式,丰富生态旅游产品,全面提升生态旅游体验品质。到2024年,生态旅游景区数量达到200处,建成国家森林步道2000公里,生态旅游产业产值达300亿元。

9.森林康养产业。鼓励经营主体依托优良森林生态环境,引入健康医疗卫生资源,推进森林康养产业建设。整合资源,创新模式,引导森林康养与森林城镇、美丽乡村、森林村寨和森林人家融合发展,打造一批餐饮住宿有品质、康养设施有特色、体验教育可定制、康复疗养有保障的森林康养基地,构建高品质、多样化、特色化的森林康养产品和服务。制定森林康养基地建设、监测、管理指南。到2024年,培育国家森林康养基地10个以上,森林康养产业产值达100亿元。

三、主要任务

(八)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以龙头企业为重点,加大对专业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林场等扶持力度,积极培育现代新型林草经营主体,加快构建新型林草经营体系。大力推行以龙头企业为核心的“1+N”林草产业经营模式,鼓励创建经营主体扶持与联农带农紧密挂钩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林草产业龙头企业认定、监测,打造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积极培育国家林业重点龙头企业,做强做大林草产业发展“领头雁”。积极培育上市后备企业,支持“金种子”企业上市。提升农民合作社规范化水平,规范内部管理、健全组织机构、拓展经营范围,引导农民合作社联合发展。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着力引进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的国内外企业。

(九)加快产业园区建设。重点打造一批特色林草产业示范园区。结合产业发展,突出特色和优势,明确产业园区主导产业,积极推进现代产业园区建设。发挥产业园区集科技、加工、贸易的孵化功能,利用园区的优势条件吸引关键性企业,精准实施定向招商、填空招商、点对点招商,着力引进一批示范带动作用强的“链主”企业落户园区,支持“链主”招引上下游配套产业项目,加速配套设施建设,推动形成具有完整产业链的产业集群。

(十)培育壮大市场体系。根据重点产业布局,积极推进核桃、澳洲坚果、野生菌、花椒、林下中药材等交易中心、专业市场建设,畅通产销流通渠道。以电商平台为着力点,培育林草产品电商新业态,推进电子商务在规模以上加工企业实现全覆盖,建立原产地直播带货基地,扩大直采直销基地覆盖面,推动更多云南森林生态产品在电商网络上架销售。积极举办林草产品展销、主题推介、品牌推广等专题推介活动,鼓励企业参展办展,扩大林草产品市场影响力,推动“云品出滇”。大力推进两个“三品一标”建设,扩大有机、绿色认证规模,建立品牌管理体系,加快打造一批区域公用品牌、企业品牌和产品品牌,积极推进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报工作。积极主动参与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与发展。到2024年,建立林草产品品牌目录,每年举办省内外林草产品展会2次以上。

(十一)提升科技创新水平。推行“首席专家+岗位专家+试验站”运作模式,建立云南省现代林草产业技术体系,强化科技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强林草产业科技队伍建设。鼓励企业建设技术创新中心,依托科研院所、高校建立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对良种选育、栽培技术、产品研发、生产工艺等关键技术集中攻关,聚焦攻关突破核桃产品抗氧化、采收及破壳机械等关键技术,研发推广油脂、蛋白类高值化系列产品。开展林草资源高效利用、林业智能制造等关键技术研究与攻关。立足应用,统筹设计,建立和完善林草产业标准体系。支持林草科技工作者、科技特派员到生产一线实践创业,提供科技服务,加强对林农和公司开展提质增效等技术培训,加大科技成果转化力度。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及企事业单位建立成果奖励、薪酬绩效、职称破格评定等激励机制。到2024年,林草科技贡献率达55%以上。

(十二)加强设施设备建设。聚焦林草重点产业布局,结合乡村振兴着力提高林草产业设施化水平,加快补齐林区基础设施短板,统筹推进林区水、电、路、通信等设施建设。推进育苗基地、产业基地高效生产设施化建设。加大林草机械、精深加工设备集成配套及推广,加速冷链、仓储、物流、检测、追溯等配套设施建设。到2024年,持续建设核桃采后初加工机械一体化生产线,实现主产县(市、区)连片1万亩以上核桃基地全覆盖,林草产业机械化率达30%以上。

(十三)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利用。加快推进现代林草种业发展,夯实林草产业发展基础。开展种质资源调查,充分挖掘优良林草种质资源,着力推进种质资源库(圃)、种质资源保护区(地)建设。加强良种选育,完善品种审定,加大良种推广。加快种子生产基地和保障性苗圃建设,完善良种补助政策,培育一批育繁推一体化种子企业。到2024年,全省主要造林树种良种使用率达到75%,商品林全部实现良种化。

(十四)着力提升数字化水平。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在林草产业中的应用,推动数字技术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加快建设林草资源、产业一张图,推进基地建设、产品加工、销售市场等林草产业智能化、数字化,搭建政府好用、企业爱用、林农实用的林草产业全产业链信息化服务平台。运用区块链技术,建立产品质量溯源体系,开展“网络+”监测工作,加强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监督管控。到2024年,初步建成全省林草产业产业链信息化服务平台。

四、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云南省加快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省林草产业发展重大事项,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林草局。省级各有关单位结合职能职责,研究落实支持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措施,形成推进合力,共同推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各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把加快推进林草产业高质量发展作为重要工作,纳入林长制综合考核,细化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工作举措、项目资金等事项,建立定期研究、组织推动、要素保障、政策支持、考核督导等工作机制。

(十六)加大财政支持。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加大对我省以核桃、澳洲坚果、油茶为主的木本油料产业政策扶持。省级财政积极统筹资金,采取贷款贴息、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在基地提质增效及示范建设、加工与仓储能力建设、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等方面,加大对林农、企业、科研机构、专业合作组织等生产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各级政府要加大林草产业资金投入,脱贫县和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要充分利用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政策,支持林草产业发展,促进产业提质增效。

(十七)创新金融服务。加强政银企合作,多渠道增加林草产业投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适合林草产业的贷款品种,积极推进林权抵押贷款业务,适度提高林权抵押率。加强与“一部手机云企贷”对接,打通农村经济融资“微循环”。完善林草贴息贷款政策和森林保险制度。支持发行地方政府新增债券,鼓励社会资本出资设立林草产业投资基金和发行企业债券。对符合专项债券发行条件的林草产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积极争取新增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支持。严格执行相关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好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即征即退等相关政策。

(十八)落实用地配套政策。积极支持产业项目科学使用林地,加快使用林地审核审批。开展建设项目占用林地部分省级审批权限委托州、市林草主管部门实施,并加强监督管理。优先保障重大林业产业项目林地指标,对符合用地条件的,开辟“绿色通道”,优化审批流程,足额给予林地定额指标保障,及时审核审批。积极争取补充林地面积可抵年度使用林地定额的实质性支持政策,在不破坏生态的前提下,允许采取集约化经营措施,合理利用森林、林木、林地,提高商品林经济效益,依法保障商品林经营者自主经营权益。发展林草产业的经营主体在林地内修筑为林业生产经营服务的工程设施,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草主管部门批准,不需要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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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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