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人民政府提出的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申请已经云南省第五届省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并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的通知》(云政规〔2018〕1号)要求,现将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理由、调整方案及评审情况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3年3月23日至3月29日。如有疑问或异议,请致电0871-65011672,或将有关问题邮寄至: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18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保护地处。
附件:镇康南捧河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调整理由、调整方案及评审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