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景洪市县级自然保护区调规什么时候能批复使用?

2023-06-15 19:26:00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6月12日白**通过公众咨询提问:

云南省景洪市县级自然保护区调规什么时候能批复使用?

2023年6月15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回复:

白**:

您好!您咨询的“云南省景洪市县级自然保护区调规什么时候能批复使用?”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地方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管理规定的通知》(云政规〔2018〕1号),如需调整景洪县级自然保护区范围或功能区,应由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向省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省林草局负责组织审查并向省人民政府提出审批建议。2019年以来,省林草局未收到省人民政府批转或西双版纳州人民政府报送的景洪县级自然保护区调整申请。

2020年以来,我省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家林草局、生态环境部工作部署,组织全省开展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经过技术培训、调查评估、保护空缺分析、制定工作规则、统一数据标准、成果编制、审查论证等过程,于2023年4月编制完成《云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报请省人民政府审核后,由省人民政府于4月22日报送国家林草局,并抄送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云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对自然保护地内符合调出规则的集体人工商品林等历史遗留问题地块进行了调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9〕42号),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预计于2025年完成,但目前国家层面尚未明确《云南省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的批复时间。

感谢您对云南林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