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区通行证

2023-06-16 18:42:00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6月11日谭**通过公众咨询提问:

需要进入黄连山自然保护区、高黎贡山自然保护区、大围山自然保护区,请问需要什么手续?

2023年6月16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回复:

谭**:

您咨询的“保护区通行证”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因科学研究的需要,必须进入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并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其中,进入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的,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第二十八条规定: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因教学科研的目的,需要进入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从事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活动的,应当事先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交申请和活动计划,经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批准。从事前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将其活动成果的副本提交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第二十九条规定:在自然保护区的实验区内开展参观、旅游活动的,由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编制方案,方案应当符合自然保护区管理目标。

根据上述规定,如涉及进入黄连山、高黎贡山、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从事科学研究观测、调查活动的,应当经省级自然保护区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目前该审批事项已按照《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公告(2023年1号)》规定,委托至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实施,申请人向自然保护区所在地州(市)林业和草原局提出申请即可;如涉及进入上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缓冲区从事非破坏性的科学研究、教学实习和标本采集活动的,应当向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如涉及进入上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从事参观、旅游等活动的,应服从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管理。

涉及具体的手续办理事项,可按审批权限选择咨询有关州(市)林业和草原局或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感谢您对云南林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联系电话:红河州林草局0873—3197040、保山市林草局0875—2237659、怒江州林草局0886—3636816、黄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0873—4221303、大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0873—3055097、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护局0875—2121228、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怒江管护局0886—3036851。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