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特种养殖办证

2023-09-04 18:06:02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8月30日,邓*通过公众咨询提问:

尊敬的省林草局领导,2023年6月26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了2023年17号公告,公告说明部分特种养殖只需办理备案手续即可,为此,我打听了特种养殖果子狸的办理手续,给我的说法是县级不能办理,有的说州级也不能办理,故需要咨询,特种养殖果子狸是需要备案就行吗?备案的话需要哪些手续?如果需要办证?那应该怎么办理?谢谢领导。

2023年9月4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回复:

邓*:

您好,您咨询的“关于特种养殖办证”留言收悉,现答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人工繁育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的,应当向县级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备案。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应当使用人工繁育子代种源,具备与其繁育目的、种类、发展规模相适宜的场所、设施、技术,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防疫要求等。

如对应物种列入省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依照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办理程序执行。

希望以上答复对您有所帮助,感谢您对云南林草工作的关注与支持。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3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