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未成林地自然灾害受损核定办法〉的通知》(林生发〔2022〕98号)和《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做好未成林地自然灾害受损核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对曲靖市上报的马龙区未成林地自然灾害损失情况进行了现地核查,现将核查结果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4年1月12日至2024年1月22日)。公示期间,如对核查结果有不同意见,请向省林草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个人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人:程汝青 省林草局生态处
联系电话:0871-65011409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2024年1月11日
(联系人及电话:程汝青 0871-650114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