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3年以来,省林业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实施效能政府四项制度,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实事求是、服务群众、方便群众,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健全政务公开工作机构,规范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使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实现日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网络化,方便了群众办事,促进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深入推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一是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根据领导变动,充实和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厅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二是明确责任。明确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由监察室主要负责,做好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处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处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三是不断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责任、审议、评议、反馈、备案和监督等环节制度建设,促进政务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二)着力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要求,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和保密审查工作,不断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流程及责任人,除对将公开的信息条目的内容、格式进行审定外,还对其是否涉密、能否公开进行严格把关,做到责任分解、层层把关、风险共担,较好地处理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1、新闻信息及档案查询情况
(1)我厅每年通过网站对社会公布大量林业信息,内容涉及全省林业工作动态、各类公告、公示,人事招聘、行政审批、林业标准等。2013年,我厅在云南省林业厅网站共计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140条;被国家林业局网站采用806条,居全国各省区第七名。上报国家林业局办公室信息136条,被《林业要情》采用17条,考核积分125分,排名第七;上报省委信息203条,被省委办公厅采用61条,考核积分298分,排名第七;上报省政府信息199条,被省政府办公厅采用46条,考核积分270分,排名第十四;通过省政府网站发布重点工作通报55条、重要事项公示26项;云南省林业厅网站发布公告、公示共39项。
(2)不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对我省林业发展情况、重大林业事件、林业政策法规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报道。2013年,在中央和省级媒体发表林业新闻宣传稿件1090多篇;接待媒体记者150多人次,向媒体记者及其他宣传机构提供林业工作文字资料65万字左右;4月10日,以省委宣传部、云南省林业厅、统计局名义,召开"2012年云南省林业产业发展统计新闻发布会"。
(3)我厅主管的《云南林业》杂志常设了"高层关注""决策与指导"、"森林云南建设"、"调查与研究"、"自身建设"、"探索与争鸣""科技园地"等栏目,并根据形势需要新开设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生物多样性"等栏目,及时宣传新出台的林业政策法规、新作出的林业重大决策部署和全省林业工作进展,为基层和社会提供了林业政策和信息服务。《云南林业》杂志共出刊6期,刊发图片150多幅,文字稿件1000多篇90多万字。
(4)厅档案室也向公众提供查询服务,共接待789人次查询,查询文件1131件。
2、政务查询情况
2013年,我厅共接"96128"查询电话48个,对所接电话,都做了认真的记录和回复,接电话时坚持服务用语,做到热情有礼、态度诚恳。来电内容涉及到林改相关政策、林权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林地林木评估、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木材运输手续、林业产业发展、退耕还林补偿标准等方面。对来电所提的问题,能现时答复的都给予及时答复;对现时回答不了的问题,则依据《云南省林业厅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管理办法》(简称《管理办法》),通过查询或咨询相关处(室)后,保证在当天内回复来电者;对不属于我厅业务范围的问题,接线员耐心细致的为对方做解释,并及时告之办理部门。同时,严格按照《云南省林业厅政务信息查询96128专线电话接线办理公示制度》(简称《公示制度》),每个月公示一次接线情况。做到了接话成功率100%,接话回复率100%,接话满意率100%。
除此之外,收到云南省政务信息在线解答系统公众提问40个,并在5个工作日内对所提问题一一作了解答,对公众所提问题,属于我厅职责范围的,在咨询相关业务处室后,给予明确答复;对不属于我厅业务范围的问题,对公众作出明确说明,并告之办理部门。
3、行政许可情况
为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改革力度,根据省政府关于简政放权,精简行政审批项目的指示精神,我厅多次对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在第5轮清理基础上再取消10项,下放审批权3项,部分下放审批权9项,其清理结果已由省政府《关于简放权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44号)、《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120号)和《关于精简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云政发〔2013〕146号)(以下简称《决定》)等三个决定,通过实施。为此,我厅行政审批项目精简至45项(许可项目33项,非行政许可项目12项)。(第五轮清理:38许可项目,18项非行政许可项目)。目前,我厅已对取消、调整的审批项目进行了细化,进一步明确了下放标准、下放层级和分级管理等要求,制定下发并公示了《云南省林业厅关于贯彻落实省政府取消和调整部分省级行政审批项目决定的通知》(云林法规〔2013〕3号),要求各州(市)、县(区)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严格按通知要求执行。《通知》指出:对已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不再列入省厅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省厅不再受理有关申请;同时,各州市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要相应取消。对下放项目,要求各州市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施机关、承办机构、实施依据、申请条件、审批程序、办理期限、审批数量、收费标准和文本格式等内容,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切实做到标准明确、程序严密、运作透明。2013年12月,我厅严格按两个《决定》要求执行,不再受理有关申请,并及时在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告,以便行政许可相对人及时知晓情况。
再有,我厅先后制定了《实施行政许可法暂行办法》、《行政许可事项受理中心工作职责》、《行政许可事项受理中心办文流程》及《行政许可初审通知书》、《督办通知书》、《行政许可受理通知》等18种许可文书。通过各项规章制度的建立和规范许可文书,逐步完善了行政许可办理程序,规范了许可实施行为,加强了对行政审批行为的监督和管理,保证了承办机构切实履行职责。
为进一步强化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坚持把贯彻落实省政府四项制度建设与转变工作作风,提高服务水平,维护和提升林业厅形象相结合。工作人员坚持实行挂牌上岗、微笑服务,对"中心"工作人员基本情况、职责分工进行及时更新并公示;坚持按公告期限内分送、督办、办结许可项目报件。
截至2013年底,我厅共接到行政许可申请1179件,办结1205件。每一份行政许可材料均做到了依法、按程序、按时、按质办理,未发现任何违法、违纪和违规现象。通过以上工作,使行政许可工作在强化管理、规范运作、高效服务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提高了我厅的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
(二)金色热线情况
2013年10月31日,我厅厅长率相关处室负责人做客第369期《金色热线》节目,与听众互动交流,为百姓释疑解难。节目播出期间,共收到听众以不同形式咨询和反映的问题31个。主要涉及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管理、林权制度改革、林产业发展等方面。
为切实做好群众反映问题的办理工作,使群众反映的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我厅主要领导对问题的解决作了具体安排,并责成分管副厅长专门召开工作会议进行认真研究,对群众反映的31个问题及时逐一分解到厅机关5个相关处室及7个州市林业局,明确责任、任务到人、限时办结。各责任单位接到任务后,精心组织,认真落实,都及时与当事人联系,对于听众咨询的问题,耐心细致地做好解答、回复;对于听众投诉的问题,深入实地,认真调查处理。反映情况属实、事实清楚的,立即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反馈投诉人;反映的情况与事实有出入的,将调查结果告知投诉人,并做好政策的解释说明工作。目前,除昆明市西山区高海公路征用观音山白草村林地补偿纠纷和安宁市原国有林管护员管护合同纠纷等2件问题因情况较为复杂还有待进一步调解处理外,其他所有问题均得到了妥善处理,当事人对处理情况都较为满意。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2013年我厅未接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情况
考虑到我国目前尚未出台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具体标准等,我厅2013年度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方面未收取任何费用。
五、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厅2013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事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需要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化程度不能适应工作需要。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内容、效果评估等一系列问题还有待进一步研究。
(二)改进措施:进一步明确机关各部门和直属有关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建立严格的责任制,要求各处室、单位一把手必须切实履责任,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域和范围,不断规范我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抓好全省林业部门网站群建设,对社会提供更多的信息与服务。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和质量,确保社会公众政府信息知情权的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