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云南省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2022-10-25 14:58:30   来源: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处    分享到:

云林动植〔2022〕7号

各州、市林草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生物多样性保护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国家重点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申报工作,全面做好项目储备实施工作,着力提升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预算安排的科学性、规范性和精准度,根据《中央财政林业草原项目储备库入库指南》《云南省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有关规定,省林草局组织编制了《云南省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单位在项目申报中认真落实。

附件:云南省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申报指南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2年5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云南省重点野生动植物保护项目申报指南

一、项目范围及申报主体

(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针对云南省分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林草部门管理的野生植物分类群开展全省范围的资源补充调查或常规监测,申报主体为省本级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企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具备开展野生植物保护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设施设备以及基础储备,运行管理规范。

(二)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种群及其栖息地保护和恢复。重点针对列入《国家公园等自然保护地建设及野生动植物保护重大工程建设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重大规划》)的20种极度濒危野生动物(附件1)、候鸟,以及其他云南省分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实施种群监测管护、保护地外重要栖息地划建和修复改造等保护措施,申报主体为物种分布区所在州(市)、县(区)林草部门,自然保护地管护局以及其他野生动物保护职能机构(国家公园除外)。

(三)国家和省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重点针对列入《重大规划》的25种(附表1)、列入《云南省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名录(2021版)》的101种野生植物(附表2),开展区域物种资源调查评估、自然保护地外原生境保护小区(点)建设、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培育扩繁、近地和迁地保护基地建设、野外回归等拯救保护措施。申报主体为物种分布区所在州(市)、县(区)林草部门,自然保护地管护局,各级林科所、植物园、树木园、国有林场、中心苗圃以及其他野生植物保护职能机构(国家公园除外)。

(四)国家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繁育、野化放归。申报主体为各地正式设立或林草主管部门指定的野生动物收容救护机构,部分具备极度濒危动物繁育、放归条件的自然保护地管护机构。

(五)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按照《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体系建设规划(2021—2030年)》,分批支持国家和省级监测站标准化建设、巡护监测、主动预警、应急处置、疫病防治、技能培训等工作,申报主体为列入规划的监测站,其中,标准化建设项目规划期内不可重复申报。

(六)野生动物损害防范和补偿。支持开展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补助、肇事动物猎捕调控、防范预警设施设备等工作,其中,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补助申报主体为州市林草局,其他工作申报主体为各级林草主管部门。

(七)野生动植物保护宣传。支持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普、普法、候鸟保护宣传等工作,申报主体为州(市)、县(区)林草局,省级及以下自然保护地管护局,其他野生动物保护职能机构。

(八)上述(二)、(三)、(四)、(六)项工作涉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申报中央预算内林业基本建设项目。项目按照基建项目申报要求执行。

二、申报材料和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物种对象、支持范围和申报主体要求。由申报主体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要明确立项依据、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实施期限和范围、投资估算和支出科目等,填报项目绩效申报表,并予以细化、量化描述。

(二)根据项目类型,项目执行期限可以为1—3年。项目期限超过1年的,分年度编写项目任务、资金预算和绩效指标。

(三)已申报项目3年内不重复申报。申报主体往年项目未在期限内执行完的,原则上不予申报新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监测项目,由各申报单位自行组织申报,应充分整合各物种类群专业人才资源,避免类同项目,按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和项目绩效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后报送省林草局指定地址和邮箱。

(二)各州(市)林草局、局属各有关单位组织本地区、本单位项目申报,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择优筛选、排序后,报送省林草局。报送材料包括:申报文件、申报项目汇总表(附表3)、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等。

(三)各州市林草局、省林草局直属单位申报材料于2022年6月30日前通过OA系统报送至省林草局。非林草系统单位将经所在单位签字盖章的项目申报材料扫描版(pdf)和电子版(word、wps)发送至bhcdzwz_217@163.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及方式

郭丽娜 0871—65011447

 

 

 

附表2

云南省极小种群野生植物保护名录(2021版)

 

附件3

XXX项目绩效目标表

编辑:朱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