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附件2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本级)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规定〉的通知》(云厅字〔2018〕63号),2018年11月9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挂牌,正式对外履行职责,开展工作。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是云南省人民政府直属机构,主要履行以下职能: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经国家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省级公益林划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和有关标准规范,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拟订云南省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云南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有关标准。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云南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负责林业和草原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查处相关重大违法案件。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国家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省政府规定的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本级)共设置16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政策法规处、生态保护修复处、森林资源管理处、草原管理处、湿地管理处、野生动植物保护处、自然保护地管理处、林业和草原改革与科技产业处、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处、规划财务处、行政审批处、防火处、林长制工作处、机关党委(人事处)、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所属单位8个,分别是:
1.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工程稽查办公室
2.云南省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
3.云南省退耕还林办公室
4.云南省林业工会委员会
5.云南省林火监测中心
6.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宣传中心
7.云南省林业国际合作办公室
8.云南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5年,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林草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农村工作会议和国家林草局部署,全面落细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科学统筹保护与发展,坚持“三绿”并举、“四库”联动,紧盯“十四五”目标推进工作。
1.整体统筹,强化治理体系建设
巩固拓展林长制效能,推进林长制制度化、法治化建设;健全完善法规制度,协调跟进4项立法工作,系统梳理汇编林草法规政策、执法流程和典型案例,积极促进林草行政执法和普法宣传工作;科学制定发展规划,坚持总体谋划,研究编制云南省“十五五”林草保护发展规划;深化保护体系建设,全程紧盯、全力配合国家公园和国家植物园设立审批工作;深入推进集体林改,做到3个“加快”1个“坚决”,加快政策配套、加快试点工作、加快改革落地,坚决守牢底线。
2.精准施策,强化资源培育管护
科学推进国土绿化,积极争取国家国土绿化示范、“双重”等项目支持,以点带面深化绿美云南建设,积极争取实施退耕还林提质增效任务;精准推进森林管护,在完成林草湿荒普查以及天然林公益林划定的基础上,研究谋划林草湿综合保护利用规划编制工作,对接自然资源部门推进林地管理边界划定,实现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变化图斑早发现、早核实、早查处;精准推进草原管护,加快完成基本草原划定,形成工作成果,实现落地上图、精准管理;精准推进湿地管护,跟进大理市国际湿地城市认证工作,开展国家(国际)重要湿地申报认证,抓好湿地疑似变化图斑核实整改;科学推进物种保护,构建野生动植物监测体系,实施重点物种动态监测;强化种质资源保护利用,聚焦做强做优云南林草种业目标,强化资源普查、收集保存、品种选育、审定推广和科技攻关。
3.把握关键,强化产业融合发展
强化工作统筹,因地制宜确定林草重点产业发展布局,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油茶产业发展示范奖补项目,谋划推行林草产业贴息政策,协同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指导涉林草企业争取高原特色产业发展基金支持;强化重点产业,紧盯全省林草产业发展大会部署的六大重点,集中精力大抓产业、抓大产业;强化发展质量,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保护与产业项目结合、林上林中林下利用复合。
4.稳扎稳打,强化灾害防控治理
抓实森林草原防火,强化组织领导、强化能力建设、强化综合防控、强化安全措施;抓实有害生物防治,强化风险研判,抓好监测预警、检疫执法、专项普查等工作,系统预防处置迁飞性林草有害生物灾害,推进重点管理林草外来入侵物种“一种一策”治理;抓实行业安全生产,完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深化教育培训演练,抓好野外作业隐患整治和安全防护。
5.协同联动,强化综合保障支撑
提升行政许可质效,持续优化制度机制和工作流程,高质高效办理林草行政许可事项;提升科研推广质效,实施林草科技服务集体林改六大行动和林草银龄工程师行动,筹建3个以上林草科技推广服务团,深入实施林草科技创新联合专项;提升项目工作质效,强化项目全流程管理,加大自上而下谋划项目力度,健全资金管理、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制度,加强跟踪问效,压减实施周期、提升建设质量、放大资金使用效益;提升国际合作质效,高水平筹办第二届普洱亚太林业论坛,扩大规模、丰富形式,加强成果转化,打造普洱论坛品牌。完成湿地、天保、植物医生GEF项目年度任务;提升融合宣传质效。争取国家林草局、省委宣传部等支持,加强与新华社等对接,深度打造“大象频道”,擦亮云南亚洲象IP。聚焦林草重点抓好总体策划,突出云南特色抓好融合宣传,严格制度机制抓好平台建设,坚持工作闭环抓好舆情处置。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9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8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4个;事业单位3个。截至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7人,其中:行政编制137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70人。在职实有19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91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4人。
离退休人员200人,其中:离休5人,退休195人。
车辆编制16辆,实有车辆15辆。
注: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下属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工程稽查办公室、云南省天然林保护工程办公室、云南省退耕还林办公室、云南省林业工会委员会、云南省林火监测中心、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宣传中心、云南省林业国际合作办公室、云南省林业基金管理总站8个单位无零余额账户,2025年预算批复纳入局机关统一批复。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3,124,050.27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33,124,050.27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1,001,374.64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的第五届中国绿化博览会参展补助资金因展会取消举办,预算资金已申请财政收回,2025年无需安排该项目资金。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3,124,050.27元,其中:本年收入117,489,637.62元,上年结转收入15,634,412.65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7,489,637.6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减少21,001,374.64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的第五届中国绿化博览会参展补助资金因展会取消举办,预算资金已申请财政收回,2025年无需安排该项目资金。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3,124,050.27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3,124,050.27元,其中:基本支出55,239,437.62元,与上年对比减少5,427,727.29元,主要原因分析:运行维护保障补助资金项目类别调整更正为其他运转类,从基本支出类项目调整更正到项目支出中安排;项目支出77,884,612.65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573,647.35元,主要原因分析: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的第五届中国绿化博览会参展补助资金因展会取消举办,预算资金已申请财政收回,2025年无需安排该项目资金。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17,00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科学技术支出-应用研究-社会公益研究60,000.00元,主要用于决策咨询研究课题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080.00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事业人员离退休公用经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311,770.24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2,180,000.00元,主要用于四户企业离退休职工工资补差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559.64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工伤和失业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3,237,422.99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35,021.93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37,220.63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0,540.0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大病保险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35,926,659.93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参公单位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3,525,436.76元,主要用于下属非参公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对外合作与交流429,800.00元,主要用于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技术推广与转化8,180,000.00元,主要用于林业草原科技支撑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动植物保护6,000,000.00元,主要用于云南省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执法与监督800,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资源监督业务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信息管理39,000.00元,主要用于信创项目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43,572,387.51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火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业业务管理17,511,400.00元,主要用于林草生态保护修复业务等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292,025.14元,主要用于林草生态保护修复业务等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461,725.50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农林水支出-普惠金融发展支出-农业保险保费补贴40,000,0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火灾保险补助。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844,328,000.00元,主要用于省级公益林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补助支出。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69,000,000.00元,主要用于云南省森林防火专项经费支出。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169,114,800.00元,主要用于林业专项野生动物公众责任保险支出和森林植被恢复费对下专项支出。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4个,采购预算总额20,187,123.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73,123.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614,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6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429,8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4个,因公出国(境)14人次。
无增减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80次,共计接待400人次。
无增减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80,2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0,2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5辆。
无增减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5年重点项目云南省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省本级补助资金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通过每年森林防火专项经费的投入,按年度计划及时购置防火物资,确保进入高火险期前完成采购入库;省级对县级防火单位森林防火宣传实现覆盖率不低于80%;进一步提升相关地区森林草原防火巡护能力,有效降低火情早期处置响应时间,持续加强森林防火预防和扑救、地方森林消防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森林火灾的综合防控能力,有力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反映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3.林长制,是指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构建省市县乡村五级林长制体系,各级林长负责督促指导本责任区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工作,协调解决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重大问题,依法查处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林长制是统筹协调保护与发展的关系,通过整合各类森林及政策资源,实现生态改善、绿色发展。
4.自然保护地是由各级政府依法划定或确认,对重要的自然生态系统、自然遗迹、自然景观及其所承载的自然资源、生态功能和文化价值实施长期保护的陆域或海域。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及自然公园3种类型。
5.科学绿化,是指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与自然恢复相结合,遵循生态系统内在规律开展林草植被建设,着力提高生态系统自我修复能力和稳定性;坚持规划引领、顶层谋划,合理布局绿化空间,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绿,充分考虑水资源承载能力,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构建健康稳定的生态系统;坚持节约优先、量力而行,统筹考虑生态合理性和经济可行性,数量和质量并重,节俭务实开展国土绿化。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7,361,944.98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5,287.82元,主要原因分析:在职人员减少导致定员定额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115,007,193.69元,其中,流动资产34,728,537.41元,固定资产54,900,564.7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2,985,737.54元,其他资产12,392,354.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0,256,204.7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123,342.23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268,979.00元;报废报损资产542项,账面原值4,216,100.11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2,570.00元;资产使用收入3,299,919.88元,其中出租资产72.74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3,299,919.88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