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保护地管理处是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全省自然保护地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
(一)监督管理国家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工作。
(二)拟订全省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并监督执行。
(三)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
(四)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修复规划并组织实施。
(五)拟订全省森林旅游、森林康养发展规划,指导、监督森林旅游发展。
(六)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承担世界自然遗产项目和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项目有关工作。
(八)承办局党组、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杨芳
办公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18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6:00
联系电话:0871-650114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