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修复处

生态保护修复处是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国土绿化、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和检疫、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以及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的相关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全省造林绿化管理工作。指导开展工程造林、社会造林、乡村绿化、部门绿化和义务植树。承担云南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负责全省林业生态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开展低产低效林改造、退化林修复,以及以植树造林、封山育林、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

(四)负责全省林业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综合管理工作,统一组织开展工程建设监督检查、工程验收、综合效益监测评估。

(五)指导全省有害生物监测、预报、预警和防治工作,以及林业植物检疫执法工作。

(六)负责全省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管理工作。承担林业生物质能源管理相关工作。

(七)负责全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竹藤花卉行业管理和森林城市建设管理工作。

(八)组织开展全省荒漠化、沙化、石漠化调查、监测与评价工作。组织实施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生态工程,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九)负责国家沙漠(石漠)公园的申报、管理工作。承担防治荒漠化公约履约工作。

(十)承办局党组、局领导和云南省绿化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负责人:董德昆

办公地址:昆明市盘龙区沣源路18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至12:00,下午2:00至6:00

联系电话:0871-65011298